保單解約復效問題

2012-04-12 6:27 am
您好:想請教,若本人於4/9傳真申請書提出保單終止,但4/11發現投保期間發生車禍所裝的鋼板於下個月要執行手術拿除,當下立即電話連絡保險公司表示想取消解約,但保險公司表示已經無法挽回,想請教這類的狀況是否適用於保單復效條款?是否真的無法挽回? 感謝幫忙。

回答 (4)

2012-04-12 7:16 am
✔ 最佳答案
板大你好:

一、我用法律的角度解釋給你看,你這個案子應該無解了。
(一)解約,在法律上的用語,叫作終止權(參民法263條)。
(二)終止權,一經行使,契約即向將來失其效力,並不須要得到對方的同意,用白話一點來說,只要你行使這個權利,不管保險公司高不高興、願不願意,都會發生終止的效力。
(三)復效(參保險法116條之規定)的前提,必須是契約未致終止,效力是處於一種暫停的狀態。
(四)故,你的案子原則上是沒救了,除非,你解約這個動作是受到詐欺(參民法92條),例如:業務員騙你。

二、若有不清楚,歡迎討論,tony

2012-04-11 23:18:35 補充:
樓上用行政程序,嚇死人,保險公司有公權力嗎?救命啊!哈哈!tony

2012-04-12 16:38:26 補充:
不好意思,因為,我以前也是這樣用,我就會想起過去的自己,若得罪請見諒!tony
參考: 有問題請在部落格留言(我的部落格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jw!_najjIeQSESolXKwOUSOew--/
2012-04-16 9:36 pm
富邦人壽恐怖保險內幕,你不得不知受文者大安: 希望大眾能秉以道德積極轉載告知親友,以保障切身權益投保人李昭儀 於85年7月1日向當時安泰人壽林正隆保險業務員, 因林正隆相當克盡其職,每當扣款不足會以電話通知本人,即時將款項補足,經多年後林正隆離職後,自此多年來富邦人壽服務人員便消聲匿跡,完全並未善盡照顧責任,因投保人李昭儀家人投保多家保單. 保單墊欠至保單失效若無人員特別告知,本人便會一時不察失效仍渾然不知.多年來繳付二十年期儲蓄型保險心血付之一炬,反應多年富邦人壽仍以掛號寄出告知為由拒不相應, 投保人李昭儀因寄件至管理處,倘若管理員未拿給投保人李昭儀明白,再加上服務人員胡姓業務員自承因當時案件忙碌以致於保單失效時未告知投保人李昭儀,富邦人壽02-23455111—22157黃士文先生及總經理開會裁定之陳俊伴總經理又提不出本人簽收簽字事證.又以本人因十年後健康欠佳為由,拒而復效,本人去電至該人壽監督機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申訴專線:02-89680899—0374陳韻如小姐,去電近三十通, 陳韻如小姐只回電本人一次, 陳韻如小姐竟站在富邦人壽保戶無理失效立場,本人去電近三十通於 陳韻如 小姐.請 陳韻如 小姐儘速回電, 但長期以陳韻如忙碌為由,表面上陳述會儘速回電,卻長期相應不理.未有支字半語的回應其瀆職心態可見一般,已非疏忽一詞可以免其責,據聞新光人壽及其他優質保險公司倘若調查服務人員最後未善盡通知被保險人,其責便會扛其疏失責任,將保險恢復,而富邦人壽客服專線一直誤導民眾,富邦人壽為天下雜誌評比為壽險業界排行標竿第一名,但事後卻如此不負責任,按常理投保人李昭儀名下有上千萬房產,及存款股票,不可能明知為期二十年儲蓄險,繳期已近十年而放棄.真的是接不到任何通知,這樣不以保險人福址為理念.而以包裝醜陋形象,在不景氣年代中以錯誤包裝將天下雜誌民調之2010最佳聲望標竿企業及遠見傑出服務獎首獎及壹週刊服務第壹大獎.及2010保險信望愛獎等十項大獎等反諷字詞印在保戶信封上,誤導更多人耗盡家產.著實不知廉恥.有違最基本道德良心,故本人將其情節投訴於政府新成立的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而優質肯負責任保險理賠中心公司希望藉由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能將本人遇到有違保險保障良知的富邦人壽能予以正面教材,甚至在社會上擔以重望保險官員及教授之評議委員能秉以保障社會大眾的良知,能將保險法第116條貼近民意做合理的修正,無奈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空有名銜,提出近四十年前舊時最高法院54年度台上字第952號判例,縱容富邦人壽將百性對保險保障的信賴變相視為錢坑,據悉了解本人以上情節任何人都回應搖頭富邦人壽行俓太卑劣,而已經投保富邦人壽的朋友都唯恐自己在富邦人壽.失去道德保險文化下成為下一個受害者,都希望本人能將事實真相披露.讓人民有知的權力,不要讓大眾再勿陷富邦人壽保險服務的謊言,故本人願意站出來將醜陋保險內幕批露給全省各大保險理賠中心及各大媒體及藉由上萬網民以臉書道德積極輾轉告知周遭所有的親友,讓社會能將良質保險公司調整汰換,而事前投保人完全不知朦敝,希望社會各團體能動員力量道德力量以輿論公評抵制富邦人壽,以公正積極態度介給予全社會民眾最透明最用心的保表單的底部障若有需要更進一步說明 本人願意積極配合 若造成不便之處 敬煩見諒投保人李昭儀 04-24527407 0958767477 中華民國101年3月8號
2012-04-12 6:30 pm
兩位大大:

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啦。

不過希望那位熱心的冰之舞,也不要因此生氣。

有人願意指導是好事。

冒煙隨時都在等挨罵。
2012-04-12 4:53 pm
Tony
對不懂法律名詞者就不必太苛責

但, 對不懂裝懂的業務員, 就電得他哇哇叫!!


收錄日期: 2021-04-11 18:56: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411000016KK09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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