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物業成交期長短問題???

2012-04-11 3:43 am
一般由臨約起,14日後正約,正約30日後正式成交,如有更長的成交期是無問題的,我想問問如短咗有冇問題???例如臨約至正約少過14日,正約至成交少過30日等等,這對物業成交有影響嗎???如買家找銀行按揭又有冇影響???

回答 (6)

2012-04-13 4:55 pm
✔ 最佳答案
臨約至正約需時14日並非硬性規定, 原意只係預足夠時間俾律師樓做份正約. 需時14日係從前訂落嘅, 因為以前無電腦、無MS Word, 份份約要用打字機打,所以就要咁多日囉. 而家d約有哂範本, 改幾隻字就print得, 所以只要雙方 (及律師)同意嘅話, 今日簽臨約明日簽正約都無問題. 正約至assignment需時30日, 就有少少唔同. 本來需時30日亦係想預足夠時間俾律師樓做search, 因為以前做search要揾人親身去LR/ CR睇菲林再哂番d資料出嚟、去法庭數紙仔 (以前睇入禀list 要逐頁查, 所以叫數紙仔). 但係而家啲料上哂網, 根本唔需要30日. 維持「30日」係以前LawSo要將duediligence規範化, 做套標準俾眾人去跟, 所以就規定d行要用30日去做dd先為之合乎標準. 因此正約至assignment需時30日係LawSo硬性規定所有member都要跟, 無得改.臨約至正約少過14日, 對物業成交 / 銀行按揭並冇影響. 正約至assignment少過30日嘅話就有影響 - 買家可以以 “律師行無做足dd, 專業失德”為由去踢契. 銀行亦唔會過數, 因為有踢契風險.

2012-04-13 09:09:17 補充:
臨約其實法律上係非必要嘅. 其存在目的係列出詳細買賣資料, 俾律師樓跟住做S&P. 同埋最主要係保障d地產經紀, 因為臨約其實亦係買賣雙方同經紀嘅佣金合約. 有d資深投資者或大額物業係無臨約嘅, 只會用LOO及CA.
參考: Veni - Vidi - Vici
2012-04-30 6:24 pm
其實以上兩個答案都很詳細,不過最主要嘅重點係,點解要成交期30日,因為係保障買方既,最主要既原因係因為優先權問題,因為每一項買賣都一定要簽臨約後三十日內去政府註落查冊到,因為咁就可以睇到你買個單位個業主有冇同時間同其他人再簽合約,簡單黎講,係睇下有冇無俾人呃,如果個業主同你簽之前又同a先生簽,而這個人a先生又係簽臨約三十日內去政府度註查冊,就算你做哂按揭俾哂錢個業主都無用,因為係人地去政府到註冊先,但如果這個人a先生係簽臨約三十日之後先去政府到註冊,咁你就有優先權,就算a先生俾哂錢個業主都無用,層樓都係你,所以如非必要,或者買樓俾你果個人係屋企人好信得過嘅話,你先好縮短個成交期。
2012-04-12 7:48 pm
如要申請9成按揭, 最少要1個半月.
2012-04-12 3:34 am
臨時至正約,如買賣雙方在同一律師樓三四日內都可,如不同律師樓就要最快一星期.正約至成交就一定要30天,如要提早,通常律師樓會提你如樓有什麼風險話,你自已要成擔.

2012-04-11 19:37:31 補充:
如果你本人收入有稅單及公司工作証明,銀行一般二至三星期就會批.
2012-04-12 2:01 am
april 網友的意見基本正確!
理論上祇要買賣雙方同意和能夠作出配合,由簽署臨時約到正式成交的時間,可以大幅壓縮!但其間亦牽涉相當多問題要解決!
買家的財力!如能一次付清樓價,則交易流程必然遠較要向銀行申請批核按揭為快!
該物業樓契的複雜程度!如屬新樓或轉讓次數較少,則律師審批和辦理樓契自然需時較短,否則單是審閱全部相關契約,便已花不少時間!還未計算如有需要向其他地方或部門查核資料所需!
律師樓會否全力作出配合!假若雙方對成交無懸念,如無需按揭可即時付全數樓價成交,或買賣雙方認無不需拘泥於臨約或正約的時限等!但律師樓雖然是收費的,但又會否即時處理該份契約?
故實際的成交時間,難以一概而論!
2012-04-11 9:37 am
最少一定要30天成交,因律師樓需要時間處理文件,即使新買家一次性付款,買賣程序指引最少也要足月才能成交


收錄日期: 2021-04-15 20:01: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410000051KK0092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