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前 我比人告洗黑錢
我口供認左賣戶口比人
果個人上網呃左7個人合共7000蚊
之後我上左第一次庭 唔認罪
保釋左上第2次庭之前
我偷左我朋友10000數同部電話走左返大陸
我朋友最後都係報左警
最近我還左錢比我朋友我想問幾條問題:
1: 我過關之後比人拉左會去邊到?
2: 咁多案件加埋我大約會判幾耐?
3:我朋友可唔可以去銷案或者改返口供 機會大唔大?
4:會唔會告多條我走佬無上法庭?
5:咁洗黑錢同偷野係唔係分開上庭?
最後 我為我以前做過既 真心講句對唔住 我想重新做人
希望大家可以解答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