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買賣樓宇比大訂問題

2012-04-09 6:04 am
本人有一物業是和母親聯名的,買家比大訂時開了一張我和我母親聯名本票給我的律師,但我沒有和我母親的聯名戶口,便要求我的律師通知買家再開過另一張本人名的支票或本票給我,因我之前已通知了我的律師我和我母親沒有聯名戶口及給予我的戶口號碼律師,但我的律師通知我買家有權寫聯名本票給我,我一定要和我母親開個聯名戶口收票,我想問我是否一定要這樣做,如果買家不開過第二張票,我可否當他達訂,因為已經過了比大訂時間很久了!

回答 (5)

2012-04-14 1:27 am
✔ 最佳答案
其實2種做法都得架, 總之個買家開支票係你同媽媽聯名 同先開比律師個名再經律師開支票比你地都得, 直接開你同媽媽個名仲好啦, 保障到你架嘛 ! 但係就算經律師樓, 你所聘請的律師都唔會咁容易就開你一人個名的支票, 因為佢唔知道你媽媽是否同意你一人收錢, 點知你收左會唔會一個人獨吞呢 ?? (不要介意, 我不是不信你), 到時你媽媽提告個律師好大鑊架, 所以如果你有呢個問題係先要做左同意書, 由你媽媽簽同意書先可以做到你一個人名的收支票收錢架, 而家個買家亦肯定冇法律責任, 因為你一開始沒有做同意書, 就算上到法庭你都書架.....
2012-04-10 3:45 am
如買方在過大訂時,因銀瑪細可以直接在銀行開本票寫業主名交律師樓而無需經律師樓出律師樓票.但在成交日,因樓價尾數太大及有其他什費律師樓要同買方對數,所以就會入數律師樓,再由律師樓出票給業主.
2012-04-10 12:20 am
以下只是純粹本人的個人意見給版主參考:
其實版主如有意不想用聯名支票,當初付訂金前就要和買家商量,基本上聯名物業是必須開票也是聯名的,買家確實有權只開你兩抬頭的支票而不是你有權要買家開你做抬頭的支票!
但如你當初有此意,你就要買家付大訂前大家商量,在得到你母親,買家同意下,大家在律師樓立下証明/授權,或可此後只開你一人抬頭的支票~
如今,買家已開了你兩做抬頭的支票,這是沒法改變的事實,你不接受就唯有視你撻訂,因為買家沒有錯,聯名物業的正常和正確的做法~
現在,唯有和你母親開聯名戶口了!
2012-04-09 8:47 am
你唔開戶口係你問題,合約賣方一定係你聯名,開聯名票係冇問題﹗
2012-04-09 8:03 am
你兌不了票,是自己的問題,與買家无關!


買家不開過第二張票,你可當自己兌現左,因為張本票有效!

你不兌現本票,買賣亦持續,除非本票有問題,如假本票等!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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