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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卓之亂的原因:中平元年(184)黃巾起義爆發後﹐北地先零羌﹑湟中義從胡和金城人邊章﹑韓遂起兵響應。董卓先後以東中郎將﹑中郎將﹑破虜將軍﹑前將軍的身分奉命鎮壓﹑屢屢敗北 ,然後被免職。
中平六年﹐董卓被徵為少府﹐他拒不到職。靈帝病危時以璽書拜卓為并州牧。他駐屯河東﹐擁兵自重﹐坐待事變。董卓之亂的結果造成後來東漢末年民生凋蔽的亂象˙和三國併起群雄割據的結果董卓放縱士兵在洛陽城中大肆剽虜財物﹐淫掠婦女﹐稱之為“搜牢”。又虐刑濫罰﹐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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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死﹐以致人心恐慌﹐內外官僚朝不保夕﹔與此同時﹐他又為黨人恢複名譽﹐起用士大夫﹐企圖籠絡人心。初平元年 (190)冀州刺史孫馥與袁紹﹑孫堅等人興兵聲討董卓。黃巾餘部也陸續起兵關東。董卓挾持獻帝西都長安﹐並焚燒洛陽宮廟﹑官府和居家﹐強迫居民數百萬口隨遷﹐致使洛陽周圍二百里內荒蕪凋敝﹐無復人煙。
2012-04-08 18:18:54 補充:
東漢的州牧割據是東漢政權的致命傷,而整個東漢政府在靈帝以後,已完全被割據的州牧控制了。其起因與唐代的藩鎮割據有頗相若的地方,現析述之。
首先,兩漢地方權重,為天下趨向分裂埋下了伏線。兩漢地方行政長官郡太守,地位甚高,秩二千石,與中央政府之九卿略相等。此外,郡太守可在郡上自辟屬官,並能自由主持地方的政事、財政和軍事。由此看來,兩漢郡太守之權位甚重,儼如古代的諸侯。另外,由於僚屬均為郡太守任用,因此僚屬十分效忠於郡太守,使其地方上的勢力更加鞏固。
2012-04-08 18:19:09 補充:
而中央政府為了了解地方行政,便派遣刺史作監察之職,此溯源於武帝時。漢武帝於郡之上設立十三部刺史,而其權只限於以「六條」問事。所謂「六條」,皆在糾察郡太守和相國,提防其濫用職權、勾結豪強、侵擾百姓。而刺史的品秩僅為六百石,亦無固定的治所,每年需巡行轄境內的郡,屬於位卑權重的官員。但他們只有監察權,並無行政及軍事之權。然而,地方職事越多,州刺史所糾察之事就越紛繁。因此,刺史之權力已超出原有的「六條」以外,故西漢成帝時,已有「更名牧,秩二千石」之舉,但不久即被取消。
2012-04-08 18:19:15 補充:
另一方面,西漢時地方有郡都尉之職,是地方之武官,轄於太守。但至於光武帝時,為了節省財政開支及軍權,把地方軍隊取消,同時亦廢郡都尉之職,改由郡守兼任此職。此時,郡守的權力便得以提高。與此同時,光武帝亦恢復刺史之職,並且將其品秩增至二千,賦予其更大的權力。由於郡守、刺史權力不斷膨脹,因此有野心的刺史、郡守漸漸萌生對中央的離心力。
2012-04-08 18:19:39 補充:
再者,在刺史的轄管範圍內,他們無事不可過問,儼如一個國之君。不但這樣,在漢代察舉制中,士人的晉身關鍵全操縱於刺史之手。由此觀之,刺史可謂操縱了士人們的一生榮辱,於是在士人之心目中,產生了二重君臣觀念,形成了地方對中央日益離心,引致日後州牧的割據。
黃巾之亂後,東漢朝廷已無力制止地方的動亂,因此出現了改刺史為州牧的言論。當時宗室劉焉認為刺史權輕,難以遏止民變,乃建議改刺史為州牧,正式賦予其兵權、行政權,以便對付黃巾動亂。十餘年後,黃巾雖平,但州牧的地盤意識及軍隊的私屬觀念開始萌生,州牧下之僚屬視州牧如君主,又無天子觀念,故地方勢力日增,不久便演變成軍閥割據的局面。
2012-04-08 18:20:06 補充:
而應付羌患亦是造成漢末割據之端。由於士大夫見朝廷事無可為,惟有擁兵以對付羌患。而勦羌軍閥的兵士,由於長期與羌作戰,所以他們皆驍勇善戰。而當他們的勢力日益膨脹時,野心亦會隨之擴大。此舉不免對中央產生了離心力,從而形成了一股地方上的割據勢力
另外,何進密謀殺宦官,亦是東漢州牧割據形成之關鍵所在。靈帝死後,何進以大將軍身份輔政,並與袁紹密謀殺宦官。可惜事洩,何進因而被宦官所殺。於是,袁紹乃舉兵諸殺宦官二千人。不久,董卓擁兵入洛陽,專擅朝政,並廢少帝改立獻帝,引起袁紹之不服。然後,袁紹便號召東方州郡討伐董卓。這些州郡藉討董卓為名,各務兼併,連戰不休,並公然割據稱雄,各霸一方,進而發展為互相混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