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年底幫我媽媽投保一份新光終身醫療健康保險,投保没有一年,去年底我媽因住院檢查3天.
於申請理賠時,保險公司說要調病歷,我們也配合保險公司,讓他們去調我媽媽的病歷.
可是,保險公司在調查病歷時發現她幾年前在竹東省立醫院開膝關節手術,因血壓偏高,所以醫師有用藥,因有高血壓病歷,還有開刀住院没告知,因此馬上寄存證信函給我,將她的保險退保且没收保費.之後賠我3000元的住院費.
後來我打電話申訴,在投保前我根本不知道我媽媽在竹東省立醫院開刀時有高血壓用藥.
他們說:除此,我也没告知住院的事情.
我說:我在幫她投保時,是有看過健告說明書,健告說明書是我親自填的,可是當下我完全忘了我媽媽之前有開刀住院,所以全都勾否.
新光說:他們不能接受這樣的說法.
我說:我不是有意的,你們可以把膝關節部份除外,怎麼可以退保?
他們說:有高血壓用藥過也不行.
我說:我只知道媽媽在竹東省立醫院開膝關節手術.醫生有高血壓用藥.我真的不知道.
而且,我媽媽術後返家,她的血壓也都是在130幾/70幾,都是在正常的範圍內.
在投保前也都不曾有血壓異常和用藥過,我都以為我媽媽身體很健康,只有關節部份不好.
在投保時,也有配合保險公司健康檢查,她的血壓也是在130幾/70幾,也没有超出正常範圍不是嗎?
他們說:在填寫要保書時,你就隱瞞住院手術,而且高血壓用藥有就是有,是不符合誠實投保的要件.
我說:即便你們要退保,是不是也應該退還我保費.
他們說:契約有註明,是你没有清楚載明.保險公司是不可能退費的.有任何問題請你找你的業務員.
我說:業務員不是你們公司的員工嗎?我就是有和她反應.我老根我說:公司說、公司說,根本没有幫我解決這個問題,我才向公司申訴反應的.
請問大家,像我這樣的狀況,真的没有和保險公司爭取公道嗎?繳了4萬多保險費,保險被退了,難道保費也不能拿回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