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2人財政問題

2012-04-04 11:15 pm
夫妻2人住公屋, 2人財政獨立,
丈夫的薪金不足夠養家之餘, 還欠下財務公司很多錢, 沒有能力還清債務,
妻子工作的薪金只能勉強養活自己, 不用為丈夫還債。
近年開始, 妻子因長期病患而致未能全職工作, 每月所賺薪金約2千多元, 及因看醫生的花費用盡畢生的積蓄,
請問在這樣的狀況下, 丈夫未能供養妻子, 妻子有沒有資格領取綜援金?
因為2人合共收入金額已經超額, 所以十分煩惱, 難道只能離婚才能解決問題?

回答 (2)

2012-04-05 3:43 am
✔ 最佳答案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獲得援助﹕A. 居港規定

申請人必須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
註﹕

(1)非法留港的人士﹐以及並非以定居原因獲准在香港居留的人士(例如﹐輸入勞工和旅客)﹐均不符合資格申請綜援。 (2)在2004年1月1日前已成為香港居民的人士可獲豁免上述的居港規定。 (3)18歲以下的香港居民可獲豁免上述的居港規定。 (4)在特殊情況下﹐社會福利署署長可考慮運用酌情權﹐向未符合居港規定的綜援申請人發放援助。 B.經濟狀況調查

申請人必須通過入息及資產的審查﹕ 入息審查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每月可評估的總收入必須低於他們在綜援計劃下所認可的每月需要總額。
資產審查

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所擁有的資產 *(包括土地/物業﹑現金﹑銀行存款﹑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股票及股份的投資及其他可變換現金的資產及財物)總值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

* 包括在香港、澳門、內地及海外國家/地區所擁有 # 你老婆吾做 $ 2000 都吾好要 咪申請到

因看醫生的花費用盡畢生的積蓄:

睇醫生可以有好多種 :

門診 / 泰山功德會 ( 癌 ) / 博愛醫療車 ........

吾一定要睇西醫 !

2012-04-06 2:12 am
其實丈夫有冇考慮過破產?因為欠債太多,本人都不建議做其他計劃,除非你另有工作,否則你根本無力負擔.

破產 (Bankruptcy) 是按香港法例之下的一個法定程序。透過法律程序,保障欠債人不會因欠債導致個人及家庭成員的生活受還債壓力而有所影響。破產管理處會就每個個案的情況,釐定一個合理的生活保額,破產人士如收入低於這個保額,是不須還債的。

如果長此下去,拖欠的情況只會慢慢出現,銀行/財務作出定期檢討,或嚴重至收數上門追數,只會增加精神及生活壓力,還來還去也還不完的債,,影響甚遠!!必須考慮他還款能力作出合適決定!!

至於綜援金,可破產後申請,以應付生活開支.

睇睇呢個網址有冇你既要既資料!

收錄日期: 2021-04-23 23:38: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404000051KK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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