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支持死刑的理由有哪些?廢除死刑的理由有哪些?

2012-04-03 5:10 am
請問支持死刑的理由有哪些?廢除死刑的理由有哪些?

希望是從廢死議題開始到現在

所有被討論過的理由

中英文皆可(若有英文更好)

謝謝

回答 (3)

2012-04-12 7:32 am
✔ 最佳答案
支持廢除死刑主要訴求:
1是怕有冤獄(最近轟動的案件是江國慶冤獄)。
2是加害者人權(人權團體的訴求)。

反對廢除死刑主要訴求:
1是怕出獄後會有其他被害人(最近轟動的案件是陳進興的妻舅張志輝殺人案),或報復提告者。
2.是被害人家屬的心靈創傷。

另有一派是說支持廢除死刑,但需宣告除非翻案,否則不得假釋和特赦,這樣兩者都有兼顧,但還是有反對者是認為這是浪費國家和納稅人的錢來養他一輩子。

政策很難讓全部人都滿意,我是傾向反對廢除死刑,畢竟現在講究科學和證據在辦案,會發生冤獄的狀況已經很少了,除非三審都遇到瞎眼法官。


2012-04-13 22:07:47 補充:
終極武力大大您好,您說的已偏離主題了喔!!

殺人者一定死刑嗎?《內亂罪》‧《外患罪》一定死刑嗎?不是吧,我想法官也不會隨便就剝奪一個人生存的權力,會被宣判死刑,一定都是犯下天怒人怨的大罪,法官認為非要與世隔絕不可,才會做出如此的判決,不然台灣一年多少的案件,被判死刑的有幾個?

如一樣是殺人罪,甲是因為被老婆紅杏出牆,一氣之下殺死老婆和情夫,乙是被瞄一眼,就拿槍掃射,造成20人死亡,您覺得這兩個法官都會判死刑嗎?

您的論點似乎是站在一犯某些罪就是死刑,而非探索為何會被判死刑的原因,在來考慮是否要廢除死刑,是否有失偏頗!!

2012-04-13 22:29:03 補充:
另外,您說的冤獄問題,我不敢說沒有,但機率很小,江國慶案,若是發生在今天,我想就不會造成冤獄,畢竟現在科學日新月異,蛛絲馬跡都無所遁形,而且現在又講究證據在辦案,刑求已不見多時,至少目前被判死刑的,好像沒有說自己是被冤枉的吧?只有覺得被判太重?

至於亂抓人充數,也不太可能,不然劉邦友公館血案和尹清楓命案也早已偵破多時。

目前我覺得較可議的案件當屬「2 顆子彈」,但因為被告自殺,也不能算冤獄。

所以我的結論是:當人的行為,已不足以再做人時,就不該再享有人權。
2012-04-15 9:42 pm
管它是支持死刑還是廢除死刑,反正這個社會上只要你有錢有勢,

根本就不用去擔心什麼死刑不死刑的,就是會用盡心機想盡任何辦法,

能避開就避開。

這就是目前社會上最現實的狀況,講其他的什麼長篇大論也只是屁話連連罷了。
2012-04-14 12:56 am
我本身也就此題站在贊成廢除的立場辯論過,首先,大多數人反對廢除的理由都是《因為殺人者死》,這樣的〝應報論”是站不住腳的,理由有2,第一:並不是只有殺人罪才有死刑的刑度,有很多是有關國家法益的罪,如《內亂罪》‧《外患罪》,這是鞏固自己統治權的刑法,以此來剝奪人民生命,合理嗎?人民如果不認同你的政權呢?《如孫中山的行為,就是內亂罪》,如何呢?你的死刑有正當性嗎?那如果除了殺人罪,其他法有明文應該處死刑的都不用處死,那公平嗎?第二:國家的法律,之所以可以懲罰犯罪,乃因為你必須要是公平的,正義的,才有立場懲罰不正的事;但竊鉤者誅,竊國者侯,如果,《殺人者死》,那麼“中國共產黨”該不該死,內亂‧外患,殺人......等罪,你非但沒有依法處斷它,還讓它就地合法,和他交流,如何解釋?如果,是因為它比你強大,所以無法處斷,那我要提幾個問題,1:如果這樣的邏輯,那麼某殺人犯說的話【嫌殺的不夠多】,也是正確的囉?2:比你強大就能就地合法,那是否表示你處決殺人犯,只是因為你武力比他強,而非為了國家‧社會‧為了正義?因為犯同樣的罪,只有武力比你弱的要處死,武力比你強的,就能就地合法?如果不是如何解釋?如果是,殺人犯是否也和你一般,可以殺死武力比他弱的人呢?3:國際現實和國家法律熟重?為什麼不能拼個亡國來追究“中國共產黨”的犯罪行為呢?以前有追究過呀!【當它還沒有你強大時】,到頭來還是為了你的統治權吧! 刑法最重要的目的,應該是保護社會,預防犯罪;刑罰應該是手段而非目的,應該是懲教,而非報復;反對廢死刑的族群,常常會認為,不處死刑無法保護社會,犯罪者會繼續犯罪,但是我們有無期徒刑呀!並非犯罪者不用付出代價,無期徒刑可以是終身監禁,終身監禁可以與社會隔絕,同樣可以達到防護社會的功能。站在防護社會的立場, 終身監禁,比死刑好的地方有幾點;1:死刑並沒有嚇阻作用,除了犯罪學的數據外,還有一個反證,就是〈如果死刑有效,那麼早就不用執行死刑了〉因為沒有人會敢再犯死刑的罪了!但事實並非如此呀!民國78‧79年時,郝院長一年槍斃60個人,那幾年治安比現在差多了,事實上現在待決的死囚中,還有那時犯案的。所以〝死刑〞對犯罪的嚇阻力是值得懷疑的,2:犯罪人所犯的罪行,對社會及被害人家屬的傷害已經造成,槍斃他只是讓大家覺得報仇了而已,對社會並沒有回饋,傷害還是在;如果終身監禁,除了可以讓罪犯們工作回饋社會,也可以給予教化,若有改邪歸正,還可以重返社會服務行善贖罪,就比方這個人本來對社會的貢獻是負10000,你槍斃他,他到死對社會貢獻還是負10000;但如果他終身監禁,一點一點工作回饋,可能慢慢對社會貢獻變成負9999‧負9998,對社會贖罪雖慢,雖小,但仍是漸漸有所回饋。 3:終身監禁還有一個重要好處是;現在刑事偵查技術,尚未完全成熟,時有冤枉產生,終身監禁如果發現冤屈,至少還有補償平反的機會,處了極刑,如果發現冤屈,連補償的機會都沒有。在此不得不提及的是,不管是白女士,或是陸伯伯‧侯署長等等大聲疾呼反對廢死的正義之士們,似乎對可能冤枉被判死刑的蘇建和案3名被告及已經被槍斃的江國慶案,沒有投入相同的關注。 法律最重要的義意是《勿枉勿縱》,別忘了,一個人被冤枉處死,很可能有另外一個真兇,正逍遙法外;別忘了,當你在說《人神共憤》,《天理難容》,等情緒性言論或辱罵著《禽獸》時,也可能這正是另外一個蘇建和案或江國慶案,別忘了,人們也曾經這樣批評過他們! 有些人不相信監禁的教化功能,這點我也有不同的意見;如果你不相信監所的教化功能,為什麼相信學校的教化功能呢?科學根據是甚麼呢?社會案件的發生,不是反應學校教育的失策嗎?犯下刑案的人不是多數也受過學校教育嗎?不也是從學校出來的嗎?我們會因此而否定學校教育而不讓子女讀書嗎?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又如何能以出獄再犯率來否定監獄的教化功能呢?至於有些反對廢死刑人,對終身監禁看法是《為什麼我們要納稅養那些犯下死刑的人呢?》,那我想請教另一個問題:你又願意納稅養甚麼樣的罪犯呢?是酒駕撞死你父母後逃逸的人,還是性侵你8歲女兒的人,是揪眾把你兒子打成殘廢的人,還是騙光你所有積蓄的詐騙集團,是闖空門偷掉你所有家當又在你床上‧沙發上拉屎的人,還是包賭包娼的黑道‧貪贜枉法的官員‧販賣毒品的毒虫呢? 如果都不願意,那是否所有的犯罪都要判死刑呢? 還記得在一個死刑存廢的辯論會上,有人對我提出一個問題《如果有一天,你父母被強盜殺害了,你老婆女兒被人姦殺了,你還會反對死刑嗎?》當下我馬上告訴他,如果有一天,這些事發生在我身上,我當然不希望廢除死刑,因為當我發生這些事,我的心態會某種角度變成跟犯罪者一般,會想著《去他媽的社會,去他媽的法律,我只要報仇》;此時千萬不要以我說的為準,因為這樣的情緒是不理性的! 參考看看,有沒能用的 答,參考看看

收錄日期: 2021-04-16 14:15: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402000010KK07881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