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可以取回強積金嗎?

2012-03-31 10:16 am
失業可以取回強積金嗎?

回答 (2)

2012-04-04 6:41 am
你好: 我叫annie,是宏利(Manulife)嘅理財顧問.本人亦係積金局認可強積金中介代理人.Email : [email protected] 電話 : 6176 5915 提取强積金供款,只有以下人士才符合資格:1) 已年满65嵗人士.2) 已年满60嵗人士,希望提早領取强積金供款,但必須去就近的民政事務署宣誓,不再工作賺取酬勞.3) 所有强積金供款戶口少於五千港元. 過去12個月沒有強積金供款記錄,將來無意打算工作賺取酬勞.4)已完全傷殘不能賺取酬勞(必須有注冊醫生證明).5)永久離開香港移民去外國(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6)已離世者之家屬.(作為遺產繼承人) 五年保險及強積金中介人經驗,處理無數醫療(住院);危疾;意外等經驗.
2012-03-31 6:41 pm
不 可 以;根據現行強積金條例,只有符合下列條件,才可申請提早取回強積金:1.年 屆 60 歲 並 提 早 退 休 ; 或
2.永 久 離 開香 港 ; 或
3.完 全 喪 失 工 作 能 力 ( 須 由 醫 生 證 明 , 而 所 喪 失 的 工 作 能 力 , 必 須 與 之 前 所 從 事 的 最 後 一 類 工作 有 關 ) ; 或
4.死 亡 ( 請 注 意 , 強 積 金 屬 成 員 遺 產 的 一 部 分 , 可 由 遺 產 代 理 人 申 索 ) ; 或
5.帳 戶 結 存 少 於 $5,000 , 在 過 去 12 個 月 沒 有 向 計 劃 作 出 供 款 , 並 表 明 無 意 在 可 見 的 將 來 成 為 受 僱 或 自 僱 人 士 。
參考: 積金局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53:1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331000051KK0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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