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苑案中同意都更的大多數住戶不必被譴責嗎?

2012-03-29 6:20 pm
文林苑都更案中不同意的王家的房子現在強拆了,王家及聲援人士、團體多譴責政府、北市府、建商,但似是不見有人譴責那些同意都更案的大多數住戶?

如果此案是〝多數不尊重少數〞,那〝多數〞不就是文林苑同意都更的大多數住戶嗎?

而文林苑都更案拆屋行動能夠執行,這些同意的住戶不就是關鍵之一?我還看過其中一位同意住戶接受電視台訪問時還說:〝等了好久,終於要拆了〞。

那麼,為何似不見有聲援人士、團體譴責這些間接迫害王家的大多數住戶?難道他們不必被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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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回答者盡量針對〝文林苑案中同意都更的大多數住戶不必被譴責嗎?〞這一問題依題而答,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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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6)

2012-04-10 11:19 pm
✔ 最佳答案
文林苑案中同意都更的大多數住戶不必被譴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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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疑慮必須從兩種(同意都更戶)身份來探討與回應~
第一種都更戶屬於原始住居人~有感居住品質的破落~
而接受都更議題~這種都更戶心態良善~不應受到譴責~
第二種都更戶屬於後續介入取得產權者~即惡性投資客~
這種都更戶係建商人頭~於建商劃定某一區域做為都更後~
出價收夠該計劃都更區域之房地產~俟取得個人名義產權~
即與建商串聯勾搭~造成同意都更~大於拒絕都更人數事實~
遂其拆除原始建築物~完成都更獲取暴利所願~如此都更戶~
表面是犧牲小我~完成繁榮區域假象~人人理該給予嚴厲譴責*
參考: 自己 社會趨勢觀察
2014-09-10 11:48 a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
2012-03-31 7:42 pm
因為這36戶也是受害者.
1.建商原本就可以排除這兩戶依然能夠通過都更案.直接建設就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那為什麼非加入這兩戶不可呢.
2.若是非要這兩戶不可,要預售也需要這兩戶同意.土地解決之後才能銷售.那有還沒有買到的土地.就可能先賣掉呢???
3.檢視這些延宕時間的原因.完全出現在建設公司自己的手法問題導致現在不論.是同.不同意都更的住戶及台北市政府.都成受害者.只有建設公司獲利.
2012-03-31 4:22 am
社會上這種類似案件一大堆, 每天都在發生
這種沒有正確答案的問題 不要浪費時間了
大眾趕緊找別的事做
講再多也不會有結果的
2012-03-30 6:30 pm
這類問題不是個案
也不是現在才有

以前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台電斜對面
就有一間小屋是奇零地
但是他面臨羅斯福路
這間小屋的左右和後面的建地都要合建改建
地都空出來了
幾年不能建 就卡在這間小屋奇零地
形成幾百坪建地被幾坪奇零地勒索卡死
2012-03-30 1:10 am
該譴責的是郝市長(相關單位)與建商.為何沒簽同意書也要強行拆除.憲法還保護人民嗎?(合理的懷疑)市府與建商是否有掛勾.為何對拆除王家如此強硬.這只是冰山一角.以後會不會有更多這種的事情.檢察官是不是該主動的偵查.監察院該醒醒了吧!對郝市長是否該彈劾呢?別再繼續睡了.

2012-03-29 17:15:36 補充:
台灣人是善忘的.半個月後就忘光光了.只有水淹鼻子.才會覺醒.王家就像小蝦米.難以對抗大鯨魚.台灣還會有多少小蝦米..有錢有權者.拳頭比較大.
2012-03-29 11:30 pm
不管是王家還是那些都畫押的住戶,都其實被財團給玩弄於股掌之間。

官商勾結,有錢有律師,只要有利益,管你人權法治

上億的利益,一般小老百姓可以吃三代囉

對岸13E同胞也同意強制統一

那就輪到台灣人,去躺凱道聲援紅色鬼屋了
2012-03-29 11:09 pm
請各位回答者盡量針對〝文林苑案中同意都更的大多數住戶不必被譴責嗎?〞這一問題依題而答,感謝!

版主搞錯方向了.

文林苑案中的住戶,不論意見如何,始終都只是住戶,
住戶有表達自己意見的權益.
也就是說,不論贊成都更或是反對都更,都是合法且合理的.

本案的問題在於,建商用不正當的手段切割都更範圍,
為了利益強迫持反對意見的住戶屈服.
而都更的內容實質違憲,
台北市政府又站在建商這一邊......

這才是問題所在.

版主問該不該譴責另一邊住戶,顯然是搞錯方向了.



2012-03-30 23:52:41 補充:
意見004你什麼都不懂,只會幫市政府講話 ??

這塊土地都更出現重大爭議,王家可是獲得大多數的社會支持.
此都更案並没有迫切必要性,也無關整個社會公益,
台北市政府何以強拆民宅 ??

2012-03-30 23:57:10 補充:
王家只不過是爭取憲法保障人民最基本的財產權,
這點何需"依循國家施政措施 "??

王家可没妨礙到這個國家社會呀,
只有妨礙到 [建商和此都更案的其他95% ]的利益,
照理來講,國家該保障的是王家的利益才對,不是建商 ~

2012-03-30 23:59:40 補充:
都市更新計畫實施前,王家【獅子大口】要 1.4 ~ 5億之事,聽說有錄音存證,不知道哪一天會爆。

??

王家就算開價100億,也不算獅子大開口吧?
畢竟這種事是雙方合意,還有限制對方開價之理 ??
建商也不過是為了[利益]而已,難道還會為了社會強拆民宅 ?

這時還有人站在霸道的一方,真是無血無淚,是非不分.

2012-03-31 00:01:33 補充:
很丟臉! 郝市府顧問施正鋒怒辭


http://tw.news.yahoo.com/%E5%BE%88%E4%B8%9F%E8%87%89-%E9%83%9D%E5%B8%82%E5%BA%9C%E9%A1%A7%E5%95%8F%E6%96%BD%E6%AD%A3%E9%8B%

連市府顧問都知道丟臉了,還有人幫市府講話....可憐呀.
2012-03-29 8:35 pm
台灣都更法是在告訴台灣人民 : 金錢比感情重要~對房子有感情是笨蛋~對土地有感情也是笨蛋~對同胞有感情更是笨蛋~ ~ ~只要有金錢~ ~ ~就可以出賣任何感情~
2012-03-29 7:25 pm
我不懂有什麼好譴責的耶
同意都更也是人家的權力阿
5%與95%都是國家給予的權力
今天不能說5%是弱勢
就回過頭來指責95%是錯的

如果真要按照這種標準
以後台灣就採取100%同意才能執行好了
拓寬馬路 都市更新 法條修改 甚至選總統都要100%
如果沒有100% 總會有人說少數是弱勢族群

2012-03-29 11:39:38 補充:
投票是大家一起投 大家都有權力選擇自己想要的
所以去怪多數的住戶我覺得很瞎
真要說誰不尊重誰
那就是建商
看新聞好像人家還沒同意 就把房子賣了?
這個動作才是真的不尊重

不要說拿錢砸王家
不然建商要拿什麼跟你換?
建商也只能拿實質的東西跟王家換呀
(錢 房子 車子這些實質的)
建商不可能拿回憶 感情跟你換吧= =
2012-03-29 6:31 pm
王家在乎的根本不是錢的問題,市政府及建商卻用錢砸人!因都更法令的實質違憲,致地方政府自知進退,不敢輕易強制,好個郝將軍的公子!又攻克一座山頭。
反觀眾人在都市更新條例通過時,為何不若此之強烈抗爭?都市更新條例自以為為人謀求公平,自始認定金錢可以補償一切,殊不知人世間尚有甚多非金錢可以衡量的價值,用公權力粗暴地介入私法範疇,在士林王家被拆後,更進一步省思:為什勞子的市容值得嗎?往者已矣,來者可追,趁此再掀起一場革命導正,孰曰不宜???????

2012-03-31 22:27:03 補充:
to 老黃
那有六十年老房子,建商籌組都更前一年才翻修過。


收錄日期: 2021-05-01 18: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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