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1. 本人係2010年8月,9,10月分別係幾間信用卡公司借了貸款合共$160,000, 當時筆錢1半用來還街數, 1半輸了比馬會... ,如果破產官問起我應該點答????
答:當然不能直言是賭博將款項輸去!要堅持是大部分用於還款,其他是用於生活或其他地方!
未知匿名 網友在該段期間的工作性質為何, 如有經營生意可說業務虧損!也可推說曾攪小生意,如作小販或走水貨卻失敗等!如祇是打工仔則可推說失業,該些款項已作日常生活所需!
2. 律師樓d人叫我有心理準備, 隨時要搵番之前d bank statment, 因為我無keep開, 依家使唔使叫d bank 寄番晒比我??
答:暫時不需要向銀行索取,因銀行是要逐張結單收費用的!且待破產管理主任表示需要後再打算!
其實當破產管理署向銀行發出通令時,銀行便會將你的收支紀錄全數呈交給署方!
基本上祇要你確是資不抵債,則或許未必需要有那些特別的資料呈交!反為記緊要呈報所有債務資料,別要遺漏!
其他個人資料盡量提供便是,其實如資產結構簡單,即無物業或有價資產,無經營業務,無銀行存款等,則根本無可申報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