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贏了你們有何感想呢?

2012-03-25 8:48 pm
選擇風雲之後塵哀落定。
五年的任期,看看香港是否可以改頭換面呢?。
各位聽聽你們的偉論吧?

更新1: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12032400305&mode=w&from=question&recommend=0&.crumb=g4oDI2LqHfW 以上問題希望各位來捧場

更新2:

原本是塵埃,用這個(哀)是因為這次選擇真的很悲哀。 原因是反對黨只有三個字,小圈子。 為何要辯論呢?是那個提出來,誰人去應成辯論。 需要到尾還是眾望所歸,以大數字勝出,但付出代價不少。

更新3:

何俊仁,如果即時全民投票,保證反對派一個都不能存在香港任何一個地方。 現時你們還是有一些狗聲音。五年時間慢慢看吧。狗東西1

更新4:

好了,公務員為那個做事呢?,請問。 什麼時候我們要問過公務員呢?請問。 公務員今天老幾?公務員是我們市民的工作者,並沒有特權。 這是溫家寶講的。 梁振英去呵個屎要問問公務員嗎?請問。

更新5:

以前是公務員是要問問港督,或者英女皇,政府部門工作間都有英女皇照片。 現在特首要問問公務員?你們好厲害噢。

更新6:

最後,一個草根階層的成就,不信息一位美國總統。 可有異議?各位。

更新7:

各位網友。 首先我們要分清楚,今日的大財團壟斷是九七年前由英國政府流下來的問題。 不是董建華同曾蔭權所做成。 今天經濟,今天的外匯儲備都是由董建華同曾蔭權所製造出來。 這是無可異議。 如果你們話黑金政治只有反對黨先有,曾蔭權為官四十五年,要貪不在這一刻。 本人以往都講得很清楚,我是無黨無派,放眼看這繽紛世界。 希望反對黨以後講話比一些信服力我,請不要為反對而反對。 小人之心度君子之福也!

更新8:

007民主哥哥。請不要放蘋果報導上來,黎志英是什麼東西各位已經很清楚吧。 蘋果是反中國亂香港的報紙,相信大部份香港人也知道。 各位想想,當你們離開香港去弟2個地方,你見到有人看報紙嗎?請問。 香港是一個八婆社會,因為低下層太多,所以被利用於無形。

回答 (6)

2012-03-25 10:36 pm
✔ 最佳答案
劉德華 做特首 >> 會否比梁振英做得更好 ﹖我想你做比較好。因你都肯思咁耐考先發問問題。如果劉德華做就差啲啦 ! 點解 ??? 1).因佢無誠信咯 ! 結咗婚又唔敢認,男大當婚, 女大當嫁,驚咩 ? 鬼鬼鼠鼠 ,揾錢揾咗咁耐, 仲驚影響日後揾食咩 ? 好似潮州李揾哂全世界的錢先夠咩 ? 2).佢係北京表演時,好無腦咁講自己係台北, 同唐唐做兄弟真係唔駛滴血認親,一定係親兄弟嚟架 !!!!

2012-03-26 15:02:46 補充:
梁振英贏了你們有何感想呢?

總好過劉德華做特首呀! 夢倫
2012-03-31 3:22 am
香港人,我們還有明天嗎??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HA06991800/o/701203250024213873383060.jpg


日本人的文字真係好抵死,好到肉!


如果狼是在一人一票的情況下選出來的,我無話可說。即使大家選出了陳水扁,又怎麼樣?自己選出來的貪官,自己承受結果。自己做事自己當。何況民主選舉的制度下,人們有希望,今天選出了陳水扁,明天可以再選馬英九。

如果狼是1200選委,在不受任何干預之下,憑自己的判斷選出來的,目前體制下,我們似也無話可說,必須認命。

但是,事實是,狼是中聯辦強加給香港的!

這是一場發生在全世界眼皮底下,赤裸裸的舞弊!

《基本法》二十二條保障了一國兩制之下,港人高度治港,自行選舉行政長官的權利。中聯辦大施橫手,我們憑甚麼接受???

我們有五十年自治權,我們為甚麼放棄??

有愚民讀者問我,「唐英年違反保密原則喎,高小姐,你會接受你的男朋友跟你拍完拖分手之後唱你嗎?你連這樣的唐英年都接受?」(大意)
唐英年衰在這樣的愚民手上不要緊,香港死在這群數目日益壯大的愚民手上,就真正令我痛心!
香港人,堅持原則的香港人,現在,一國兩制被公然踐踏,土共在全世界人面前強姦你,你居然忘記你的原則了?
真心希望,這樣的愚民,只是極少數。否則,香港真正死了。


下面這篇蘋果論壇版的文章,題為「香港人與中聯辦誓不兩立」,寫得非常好,似指出了解決問題的方案:

中聯辦操弄選舉,打擊新聞自由,已經到了明目張膽的地步。西環奪權之心昭然若揭,若然如此「陽謀」得逞,我們個個都要做亡港奴。
在這緊急關頭,全體港人的命運卻全繫他人之手,祈求小圈子選委良心發現,拯救港人治港。此時此刻,每一個香港人必須反躬自省,為何當初不盡全力爭取二○一二雙普選,現在落得必須假手於人,才能捍衞言論自由及社會公正免於倒退。
面對西環上台、土共當家的結果,香港人必須有所覺悟,摒棄犬儒,準備鬥爭。我們大概可以採取以下行動:
一、就《基本法》二十二條提出司法覆核,指出中聯辦違憲,干預特區事務,並呈請選舉無效;
二、要求田北俊及何俊仁等人,公開所有他們所知選委遭受脅迫的詳情,並向廉署舉報;
三、要求立法會議員就《基本法》二十二條提交私人條例草案,由本地立法禁止中央所屬部門干預特區事務,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
四、即日開始動員七一遊行,反「英」抗暴;
五、促使立法會在七月立即啟動特首彈劾程序,以成立調查委員會全面調查新任特首與中聯辦的關係;
六、認清所有「投梁」之人,視為港人公敵,並從商業及政治等各方面予以抵制,例如立法會中必須對工聯會等勢力予以重擊。
香港人能否繼續屬於香港的生活方式,必須挺身而出,否則共幹還未走到台前,都已經無法無天,如果還抱着「聽其言,觀其行」的心態,以及寄望還在內鬥之中的中央政府撥亂反正,是愚不可及,自找滅亡。綏靖西環之亂,是最大的社會矛盾,港人需要暫且放下仇富情緒,以期連結社會大多數,包括商界及建制派內的進步人士,才能凝聚民氣,多方出擊,以抗衡他們有序地形成新秩序。
香港興亡,你我有責。港人由「捍衞核心價值」降格為現在「爭取重新落實核心價值」,這是歷史對我們的懲罰。如今面前有中聯辦這個清晰可見的敵人,如果我們不想禍延子孫,我們必須現在就扛起責任,反之則香港不成香港,我們就是這個時代的罪人。


參考: 梁振英贏了後日本人的反應
2012-03-27 8:18 pm
梁振英雖然贏了特首寶座,但卻製造了建制派更大的分裂,日後要修補談何容易。在這些矛盾中,大財團與梁振英的矛盾較大,而且危機較多。梁振英上台後如果要盡快建立威信,就要制約大財團的利益,打破它們的高度壟斷,解決貧富懸殊的問題,才能贏得民意。但如果他真的這樣做,就會跟大財團的既得利益碰撞。如果他像曾蔭權一樣,跟大財團妥協,那麼肯定民意就會繼續下滑。這是他面對的兩難問題。還有,大財團如果與梁振英在未來的政策和利害關係上出現嚴重分歧,只會直接找內地的關係甚至向中央投訴,尋求解決辦法。這是中國的特色,近年來愈來愈明顯。那麼,北京就無端被扯入香港的內部事務,更動搖「一國兩制」的基礎。如果北京不管,憑梁振英個人力量,怎樣能制約大財團?况且,經過這次選戰之後,建制派的裂痕擴大,北京肯定要多花精神,調和建制內各方勢力。如此說,北京豈不是把自己綁死嗎?
參考: 劉銳紹
2012-03-27 1:28 am
其實我算比較認同范太一個, 個人覺得佢支持一國兩制之餘, 好似有香港心多啲, 各方平衡都算做得唔錯, 不過好明顯中港各方黑手人馬都各有心思, 唔會經常有曾蔭權上場這種例外出現。

三個當中梁振英算最冇咁反感的一個, 唐英年好明顯金玉其外, 敗絮其中, 佢上場唔衰過陳水扁就乜都得! 李首富當然想做司馬昭喇.. 香港高中低階層哪裡無李氏網絡? 和黃, 長實, 百佳, 屈臣氏, 豐澤, 和記電訊, 電訊盈科, 連成報同 Now TV 都係李氏勢力範圍, 今次晒行馬無所不用其極, 巨賈們狼吞香港呢塊肥肉, 直頭係路人皆見!

2012-03-26 17:32:11 補充:
何俊仁直頭唔駛講咁多, 佢有本事令菲律賓阿基諾三世為人質事件公開承認責任嘅, 支持泛民做特首無問題, 香港地阿豬阿狗都話自己有能力做元首, 話自己最大公無私㗎啦.. 陳水扁夠話自己至代表到民主喇! 事實呢? 咪又係誠實合理地錯信囉.. 踢走「一人獨大的」李柱銘, 民主黨何嘗不是小圈子? 何嘗不是何, 劉獨大??

香港能成為福地, 機遇難求, 條件? 全球對手皆是央央大國, 以前有大英帝國撐腰, 港督處理經濟事務得心應手, 泛民有甚麼條件跟一國元首平起平坐, 代表香港向外促進實質經濟? 吵吵鬧鬧挑起民怨民憤, 就是想心存僥倖?

2012-03-26 17:41:21 補充:
意見 002 打錯, 更正唔係成報, 正確係信報。

2012-03-28 11:22:08 補充:
曾蔭權的事, 只能說晚節不保, 與人無尤, 以特首來說, 算是稱職, 奈何港人唔會記住你做過功勞, 只著眼何時派糖, 派完糖可以繼續鬧你, 俾著係你都無癮.. 佢自己都好清楚係一劫嚟嘅, 所以都噤若寒蟬。

但最奇妙的是多年以來都冇人知, 為何剛巧地下龍宮被爆之後, 才俾人隊佢出嚟? 我就覺得係有人為求成王, 想明哲保身, 轉移視線, 借曾蔭權做擋箭牌踏腳石啫..
2012-03-25 10:17 pm
梁振英贏了你們有何感想呢?只有一句, 無可奈何接受玩豬狼大細, 狼比豬總歸夠聰明夠狠夠陰沉.
官的是他, 民的是我, 糖衣毒藥的參選承諾, 官字兩個口, 個人估計新特首只
30% 可以在任時講得出做得到, 又試下放長双眼睇後幾個月有乜新管治班
子蒲頭, 施政計劃理念又如何.
2012-03-25 10:07 pm
梁振英贏了你們有何感想呢?系好事 ! 

唐 xx 為人吾得 , 話人地唱佢 /誹謗佢

重搵律師告人 地 

( 人地冇做過 ) 

甘佢之前數臭人 果 d 點計 

為著自己目的令人地人格跌 , 吾系小人行為 

好似有人支持講咩都得甘 ! 



收錄日期: 2021-04-16 22: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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