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正常情況下,當然要在香港有住屋需要,及又有經濟能力交租,才合符申請資格,除非你有合理解釋。要注意是申請公屋必須提供以往6個月入息証明。
2011/12年度公屋輪候冊
單身人士及一般家庭入息及資產限額
( 2011 年 4 月 1 日生效 )單身人士及一般家庭入息及資產限額 ( 2011 年 4 月 1 日生效 )家庭人數入息限額 (每月) 資產淨值限額1 人8,740元( 9,200 元)193,000元*2 人13,410元(14,116元)260,000元*3 人15,260元(16,063元)341,000元*假若「強制性公積金」或「公積金」計劃供款額為住戶入息 5%,則實際入息限額顯示在( )內‧若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有參加「強制性公積金」或「公積金」計劃,有關法定供款可於申報入息時獲得扣除但因房署每年4月1日都會調整入息及資上限額,以上為2011/12年度的資料。
另有關入息及資產的計算方法,可參考公屋輪候冊申請須知: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tc/common/pdf/global-elements/forms/flat-application/HD274.pdf
如你估計太太出來工作後家庭總收入會超越入息限額,請子細考慮工作和申請公屋的利害關係,申請期間房署有權抽查,如有問題,會要求申請人作合理解釋。
請你明白公屋為政府資源,房署有責任監管資源運用在有需要人士之上,申請人在填申請表時也有作出聲明,如有虛報漏報,可能犯刑事罪行,不但取消申請公屋資格,還要罰款及監禁,勿以身試法。
有問題可從以下途徑查詢:房委會熱線:2712 2712傳真熱線:2624 5685電郵:
[email protected]辦事處地址:房屋署申請分組
香港九龍橫頭磡南道3號
香港房屋委員會客務中心第二層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