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澳洲的“平衡家庭成员测试”
問題:
如1名母親有5名子女,2名澳洲公民,2名中國公民,
1名香港公民,請問該1名母親是否符合資格申請團聚?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35:3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323000051KK0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