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右轉直行
有看左方並無靠近我的機車
於是右轉出來 並直行
那時已經晚上十一點左右
所以路上幾乎沒甚麼車
我騎出來時速約20幾
騎出來右轉直行
直行時已經完成轉彎的動作了
直行約三秒
就遭後方機車追撞
撞到我機車屁股左側
我人多處扭傷挫傷還有擦傷
警察說彼此可以告傷害
因為對方態度極差
沒甚麼要私下和解的意思
所以小弟我滿想走法律途徑
我想問的問題是
1,我被追撞時 已經直行了
請問我有甚麼責任呢
2.且如果他告我傷害
會成立嗎?
3.另外我的車壞了 外套破了 安全帽也不能再帶了
都有辦法求償嗎?
比較在意的是車 和安全帽
因為車是新車 安全帽買重機專用的
4.我每個禮拜都有兼任家教
這段時間無法去上班
薪資損失也能求償嗎?
5.傷口很大 想購買人工皮
那買的醫療用品
學生平安保險 或者是強制險 有理賠嗎?
更新1:
我比較在意的是 會不會被判傷害 畢竟誰都不想留下案底 如果起訴的話 以我這種狀況 我會被判傷害罪嗎?
更新2:
車子受損部分 在還沒有和解之前 能先修嗎?
更新3:
通常後車追撞前車 不都是後車的責任比較重 不是嗎? 我既轉彎已完成 直行至少十公尺 最後我車速(儀表)二十幾 遭後方車輛撞擊我車屁股左側 這樣還會有未禮讓直行車的問題嗎? 我轉彎並非轉到外車道就直行 而是中間偏內車道 因轉彎更多花更多時間 相較之下應該有更多時間讓對方反應 且當天晚上 視線都很清楚 我車又是白色的 對方有剎車還撞上我的.... 明顯車速很快 另外我從轉彎到最後速度是個位數到20幾 儀表顯示通常都會比較多 如果算真正時速是20 20000m除3600秒=5.55m 一秒最多騎5.55m 但我是從沒有到20 所以超過兩秒 又外加轉彎非直行 應該對方會有更多時間去反應
更新4:
應該是對方 沒有注意到前方狀況 才是主因吧? 如果他有超速的話 我有可能無過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