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鄰里相處(歡迎指教,敬贈22點!!)

2012-03-23 7:03 am
我有位後生仔朋友日頭夜晚都被隔離屋(長者)噪音嘈,好受困擾原本雙方都仲傾到兩句,後尾為咗件電視聲,捫門聲攪到面左左依家我個friend可以向邊度求助呢?如果佢要收集相關聲浪嘅資料,咁有冇話點量化呢?(e.g.幾分貝可以出聲向人求助)同埋,我個friend本身有戴入耳塞住雙耳聽收音機或聽歌分散注意力(墙好應聲)我陪佢睇醫生先知佢依家要靠安眠藥先有覺好訓

回答 (3)

2012-03-23 9:38 pm
✔ 最佳答案
對管制噪音滋擾,法例中第4條規定:任何人於下午11時至翌日上午7時,或於公眾假日的任何時間,在住所或公眾地方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而任何住所的業主或租戶等人,明知而准許或任由噪音由該住所發出,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也屬犯罪,可處罰款$10000。

若任何人事,於星期一至六早上九時至晚上六時鑽牆以作裝修,是法律所容許的。不過若是長期如此,則可能並非裝修,若如是,則可能根據第5條處理。

根據第5條規定:任何人於任何時間,在住所或公眾地方因進行 -

(a) 奏玩或操作任何樂器或其他器具,包括唱機、錄音機、收音機或電視機;
(b) 使用揚聲器、傳聲筒或其他擴音裝置或器具;
(c) 進行任何遊戲或消遣活動;或
(d) 經營生意或業務 而發出噪音,而該噪音對任何人而言是其煩擾的根源,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0000。

此外,針對建築工程,第7條也有規定:若任何人於任何時候、任何地方進行,或促使或准許進行的任何建築工程,違反該條例所訂立的任何噪音管制規例的也屬犯罪。可惜該條法例暫時尚未實施。
2012-04-04 4:16 am
我覺得這係屬於遺犯房署條例<噪音方面>,這會被公屋扣分制度。是非合法行為。若果再持續係這情況,我建議你可以通知大廈之保安巡視一下。以便房署跟進!!! 我諗公屋辦事處職員應該可以幫到你。
2012-03-23 8:46 pm
你試吓買啲門貼....可以(防聲音.)............番.嚟睇吓有無好啲

收錄日期: 2021-04-23 23:42:0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322000051KK0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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