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 同 志 與 男 童 肛 交 囚 3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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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於去年四月六日在上水安盛苑的寓所內,與男童發生肛交。
【 本 報 訊 】 曾 任 職 物 業 管 理 公 司 的 28 歲 理 大 畢 業 生 , 自 小 有 同 性 戀 傾 向 , 去 年 在 網 上 結 識 一 名 年 僅 13 歲 男 童 , 相 約 見 面 時 即 按 捺 不 住 , 領 男 童 入 商 場 廁 所 非 禮 , 隨 後 更 帶 男童 返 家 肛 交 。
數 月 後 男 童 母 親 翻 看 兒 子 日 記 揭 發 事 故 。
該 名 男 子 昨 在 高 等 法 院 因 向 16 歲 以 下 作 出 嚴 重 猥 褻 行 為 及 與 男 童 非 法 肛 交 兩 項 罪 名 , 判 監 30 個 月 。
網 上 認 識 約 見
辯 方 求 情 指 , 被 告 蔣 瑞 生 自 小 有 同性 戀 傾 向 , 出 現 性 偏 離 問 題 , 被 告 肯 面 對 自 己 的 性 取 向 , 願 意 接 受 輔 導 , 返 回 主 流 , 做 一 個奉 公 守 法 的 巿 民 。
高 院 暫 委 法 官 賴 磐 德 接 納 , 從 男 童的 日 記 顯 示 他 是 自 願 , 報 告 指 事 件 對 他 沒 有 造 成 深 遠 的 壞 影 響 , 惟 男 童 年 僅 13 歲 , 實 加 重 案 情 嚴 重 性 。
案 情 指 , 被 告 於 去 年 初 在 網 上 認 識涉 案 男 童 , 同 年 4 月 6 日 , 相 約 於 港 鐵 九 龍灣 站 見 面 , 被 告 帶 男 童 到 德 福 廣 場 一 期 的 男 廁 廁 格 , 拉 開 男 童 褲 子 的 拉 鏈 , 撫 摸 其 私 處 約 10 分 鐘 , 其 間 被 告 曾 射 精 。
其 後 兩 人 結 伴 看 電 影 , 被 告 並 帶 男 童 到 其 上 水 安 盛 苑 寓 所 , 與 男 童 肛 交 。 男 童 此 後 仍與 被 告 電 話聯 絡 , 直 至 9 月 時 , 男 童 母 親 翻 閱 兒 子 日 記 , 發 現 兒 子 曾遭 性 侵 犯 , 通 知 社 工 及 報 警 。
辯 方 曾 稱 , 被 告 發 現 自 己 有 同 性 戀 傾向 , 惟 身 為 基 督 徒 , 精 神上 倍 感 掙 扎 , 曾 和 數 名 女 子 拍 拖 , 仍 發 現 自 己 始 終 愛 男 人 。
案 件 編 號 : HCCC91/08
基督徒見證系列-1http://blog.yahoo.com/messiah-dog/articles/8618/category/%E5%9F%BA%E7%9D%A3%E5%BE%92%E8%A6%8B%E8%AD%89%E7%B3%BB%E5%8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