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刪除戶籍問題 (20)

2012-03-21 5:32 am
我係戶主而媽媽係家庭成員我地上左樓兩年(二至三人單位)因為我要結婚嚟緊想用間公屋買居屋,問左房署話我媽媽可以自己另外申請公屋不過單人申請分數果度要先扣30分(因為現居公屋),
1.)想問問刪除戶籍麻唔麻煩?
2.)而且刪除左之後我媽媽會唔會申請唔到公屋?

回答 (2)

2012-03-21 7:24 am
✔ 最佳答案
刪除戶籍手續好簡單,戶主及擬減名者,在刪除戶籍申請表填寫資料及簽名,並提供擬減名者的新地址証明,如水電費或銀行月結單等,將上述文件與所屬單位的租約正本交回屋邨辦事處作申請即可。

2012-03-27 00:30:55 補充:
根據現行公屋政策,加了戶籍的女婿或媳婦,受天倫樂加戶政策限際,要與上一代同住,不能申請分戶,勿被別人誤導。
參考: 在房署工作, 在房署工作
2012-03-25 12:17 am
我建議你先結婚再加老婆名入去,再申請分戶,分到戶之後先至用一問公屋去買居屋!咁就唔使再排公屋啦!

因為加人後超過住屋空間,就可以申請換大單位或分戶

收錄日期: 2021-04-30 16:59: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320000051KK0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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