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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遷《史記.孫子列傳》(即〈吳宮教戰〉)語譯如下:
孫子名武,是齊國人。因為精通兵法而受到吳王闔廬接見。闔廬說:「你的十三篇兵書我都全看過了,可以稍微試著指揮軍隊嗎?」孫子回答說:「可以。」闔廬說:「可以用婦女試驗嗎?」回答說:「可以。」於是闔廬便答允了他的試驗,並叫出宮中美女,共有一百八十人。孫子把她們分為兩隊,讓吳王闔廬寵愛的的兩位姬妾分別擔任兩隊的隊長,讓所有的美女都手持一支戟。然後命令她們說:「你們知道自己的心、左右手與背嗎?」婦人們回答說:「知道。」孫子說:「我說向前,你們就看心口所對的方向;我說向左,你們就看左手所對的方向;我說向右,你們就看右手所對的方向;我說向後,你們就看背所對的方向。」婦人們答道:「是。」號令宣佈完畢,就擺好斧鋮等刑具,立即再把已經宣佈的號令多次重複地交待清楚。就擊鼓發令,叫她們向右,婦人們都哈哈大笑。孫子說:「紀律還不清楚,號令不熟悉,這是將領的過錯。」又多次重複地交待清楚,然後擊鼓發令讓她們向左,婦人們又都哈哈大笑。孫子說:「紀律弄不清楚,號令不熟悉,這是將領的過錯;現在既然講得清清楚楚,卻不遵照號令行事,那就是兵士的過錯了。」就想要殺左、右兩隊的隊長。吳王正在台上觀看,見孫子將要殺自己的愛妾,大吃一驚。急忙派使臣傳達命令說:「寡人已經知道將軍善於用兵了,要是沒了這兩個姬妾,寡人吃起東西來也不香甜,希望你不要殺她們。」孫子回答說:「臣已經接受命令成為將領,將領在軍隊裡,國君的命令有的可以不接受。」於是殺了兩個隊長示眾。然後按順序任用兩隊第二人為隊長,於是再擊鼓發令,婦人們不論是向左向右、向前向後、跪下或站起都符合號令、紀律的要求,再沒有人敢出聲。於是孫子派使臣向吳王報告說:「隊伍已經操練整齊,大王可以下台來驗察她們的演習,任憑大王怎樣使用她們,即使叫她們赴湯蹈火也辦得到啊。」吳王回答說:「將軍就停止演練,回賓館休息吧。寡人不願下來看了。」孫子說:「大王只是欣賞我的言論,卻不能讓我付諸實踐。」吳王闔廬從此就知道孫子果真善於用兵,終於任命他作為將領。後來吳國向西打敗了強大的楚國,攻進郢都,向北震攝齊國與晉國,在諸侯間得到赫赫名聲,孫子都付出了很大的力參與其中。
另附原文如下:
孫子武者,齊人也。以兵法見於吳王闔廬。闔廬曰:「子(1)之十三篇(2),吾盡觀之矣,可以小試(3)勒兵(4)乎?」對曰:「可。」闔廬曰:「可試以婦人乎?」曰:「可。」於是許之。出宮中美女,得百八十人。孫子分為二隊,以王之寵姬二人各為隊長,皆令持戟(5)。令人曰:「汝知而(6)心與左右手、背乎?」婦人曰:「知之」。孫子曰:「前,則視心;左,視左手;右,視右手;後,即視背。」婦人曰:「諾。」約束(7)既布,乃設鈇鉞(8),即三令五申(9)之。於是鼓(10)之右,婦人復大笑。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復三令五申而鼓之左,婦人復大笑。孫子曰「約束不明,申令不熟,將之罪也;既已明而不如(11)法者,吏士(12)之罪也。」乃欲斬左右隊長。吳王從台上觀,見且斬愛姬,大駭。趣使使(13)下令曰:「寡人(14)已知將軍能用兵矣。寡人非此二姬,食不甘味(15),願勿斬也。」孫子曰:「臣(16)既已受命為將,將在軍,君命有所不受。」遂斬隊長二人以徇(17)。用其次為隊長,於是復鼓之。婦人左右前後跪起皆中(18)規矩繩墨(19),無敢出聲。於是孫子使使報王曰:「兵既整齊,王可試下觀之,唯王所欲用之,雖赴水火(20)猶可也。」吳王曰:「將軍甘休就舍(21),寡人不願下觀。」孫子曰:「王徒好其言,不能用其實。」於是闔廬知孫子能用兵,卒以為將。西破強楚,入郢,北威齊晉,顯名諸侯,孫子與(22)有力焉。
另附原文註釋如下:
子:古人對別人的稱呼,同「你」。十三篇:指孫武撰寫的《孫子兵法》,也稱《孫子》。小試:指稍微試一下。勒兵:用指揮軍隊(勒:約束、統率)。姬:侍妾。戟:古代的兵器。具有戈、矛、鉞的特徵,可直刺與橫擊。而:你的,你們的。約束:號令、規定。設鈇鉞:設置刑戮之具,表明正式開始執法。鈇,鍘刀,用作腰斬的刑具。鉞,古兵器,刃圓或平,持以砍斫。三令五申:多次重複地交待清楚。三、五是虛數。鼓:擊鼓發令。不如:指不符合。吏士:指官兵。趣:通「促」,催促。使使:派遣使者。寡人:即「寡德之人」,古代君王對自己的謙稱。食不甘味:吃東西時感覺不到食物的美好滋味。臣:古代臣下對君主的自稱。徇:示眾。中:符合。規矩繩墨:規矩:校正圓形與方形的器具。繩墨:木工用以正曲直的墨線。這裡均借指軍令、紀律。赴水火:即「赴湯蹈火」。就舍:回到賓館。與:參與。
(原文不知道與不確定解釋字詞都是查自網上)
(限於才力,未能譯得更好,請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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