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中低收的資格

2012-03-18 6:50 pm
小弟我先敘述一下家中狀況是否符合資格,家裡是單親家庭 家中成員有媽媽、大哥、二哥、我、二哥女兒(3歲),媽媽年紀49歲無收入無工作且目前照顧二哥女兒、大哥服刑中、二哥服刑(假釋中)、我則是現在在當兵,家中收入幾乎都是我入伍前再出的,入伍後會拿一些錢貼補家用,且家中無房地產,目前房子是用租的一個月5千元,請問這種狀況符合資格嗎?? 或著是能申請哪些補助呢!? 請各位幫忙一下小弟我

回答 (3)

2012-03-25 8:48 pm
✔ 最佳答案
版主您好:

請問您家的戶籍是位於哪個縣市?

您二嫂呢?

謝謝!

2012-03-25 12:48:46 補充: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C05373955/o/101203180219913869373670.jpg

朋友您好:以下是一家人 的見解,提供您參考!請問這種狀況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嗎?? 或著是能申請哪些補助呢 !? 答:應該符合中低收入戶申請資格(因尚欠缺外公和外婆的資訊);您和您大哥可以不列入計算,現依家況就所得方面概算如下:您媽媽(應以基本工資18,780元或勞保月投保額核計)+您二哥(應以基本工資18,780元或勞保月投保額核計)+ 1個小孩 (16歲以下屬無工作能力者,應以0元列計) =37,560元/3人=12,520元,未超過桃園縣中低收入戶申請標準額,全戶平均所得低於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1.5倍者15,366元,所以應該符合桃園縣中低收入戶申請資格。 【請參閱】桃園縣中低收入戶申請資格洽辦單位 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社會課 服務內容 1.依家戶核列中低收入戶,提供健保50%減免及學雜費1/3減免。 2.每年年底辦理次年度複查作業。服務對象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縣、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1.5倍以下(本縣100年七月起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5,366元/ 人/月)。 2.全家人口之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112,500元 。3.全家人口之不動產價值不超過450萬元。註1: 全家人口範圍包含: 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應備文件 a.桃園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申請調查表 b.全家人口最近3個月內全部戶籍謄本(記事勿省略) c.全戶最近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稅籍資料清單 d.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e.全戶郵局存簿封面及內頁影本 f.有工作能力者之勞保投保資料表 g.切結書 h.申請人之印章 i.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醫生診斷證明書、學生證、薪資證明、房屋所有權狀影本等)註記:因中低收入戶資料繁複,建議欲申請民眾下載 中低收入戶應備文件告知單, 就個人家戶狀況檢視應備文件,且辦理之前建議先跟社福中心或公所進行電話諮詢。 如果一家人的回答,不是您所需要的答案時,請務必告知,自會補述或刪除回答內容,特此感謝您!祝順心如意
2012-03-24 9:34 am
我是住桃園縣,二哥沒結婚,二哥跟二嫂沒在一起了,小孩則是我媽在扶養
2012-03-18 7:21 pm
到公所去填寫你申請資料
由查訪員評估
你也可以請問里長(由里長幫忙)

收錄日期: 2021-04-11 18:57:0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318000010KK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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