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版主您好:
請問您家戶籍地的縣市?
您、外公、外婆的年齡和所得?
謝謝!
2012-03-17 12:09:48 補充:
圖片參考:
http://imgcld.yimg.com/8/n/AC05373955/o/161203150614613872949730.jpg
朋友您好:以下是一家人 的見解,提供您參考!媽媽所得都在15000以下 且不穩定 請問這樣能申請低收入戶嗎 ? 答:依您家況就所得方面概算如下:您(?)+媽媽(所得若低於最低基本工資,仍以18,780元核計)=以上成員合計總額,若未超過台東縣低收入戶標準額10,244元*2=20,488元,就符合低收入戶申請資格,假如未超過台東縣中低收入戶標準額15,366元*2=30,732元,即符合中低收入戶申請資格。 詳細辦理方法怎麼做? 答:請參閱申辦流程或洽詢公所社會課(民政課)。
【請參閱】台東縣 低收入戶生活扶助1. 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101年度為10,244元)以下。2. 動產(包括存款、投資、有價證券等)未超過每人每年75,000元(101年度)。3. 不動產每戶未超過新台幣300萬元。4. 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者。5.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除申請人外,包括(一)配偶(二)一親等之直系血親(三)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 (四)前三款以外,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應備證件1.戶籍謄本2.私章3.調查表4.郵政存簿封面及內頁影本5.其他證明文件。申辦流程1.符合規定者,應填具申請調查表,並檢附戶籍謄本及其他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公所申請。委他人辦理者,應檢具申請人委託書。2.申請人或接受調查之家屬應於申請調查表中簽名蓋章,以確認資料屬實。3.申請人及其家屬之各類所得、財產資料及稅籍資料,由鄉(鎮、市)公所統一迼冊,分別函請國稅局及稅捐稽徵單位提供。但所提供之資料無法辨認或不完備時,得由申請人提供。如又需要提供其戶籍資料,由鄉(鎮、市)公所逕向戶政單位洽詢。4.鄉(鎮、市)公所受理申請後,應依本規定,儘速辦理調查,於初審完竣報經本府核定後,將結果轉知申請人。5.申請案件係當月15日前備齊證件提出申請者(以木府收件為準),經本府審核合格,發給申請日之當月份生活津貼,如係當月16日以後備齊證件提出申請者,經本府審核合格,自申請日之次月份起發給生活津貼,其生效日期以最後一次送件日期為準。 如果一家人的回答,不是您所需要的答案時,請務必告知,自會補述或刪除回答內容,特此感謝您!祝順心如意
2012-03-18 22:17:41 補充:
我暫且無收入'' 所以那個資格是可以的申請的??
答: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依基本工資(18,780元)核算,
您(應以基本工資18,780元或勞保月投保額核計)+媽媽(所得若低於基本工資,仍以18,780元核計)=37,560元,已超過台東縣中低收入戶標準額15,366元*2=30,732元,所以不符合台東縣中低收入戶申請資格。
【請參閱】 第 5-3 條 本法所稱有工作能力,指十六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而無下列情事之一者:
一、二十五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大學院校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以外學校,致不能工作。
2012-03-18 22:17:53 補充:
二、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
三、罹患嚴重傷、病,必須三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致不能工作。
四、因照顧特定身心障礙或罹患特定病症且不能自理生活之共同生活或受扶養親屬,致不能工作。
五、獨自扶養六歲以下之直系血親卑親屬致不能工作。
六、婦女懷胎六個月以上至分娩後二個月內,致不能工作;或懷胎期間經醫師診斷不宜工作。
七、受監護宣告。
2012-03-19 21:46:52 補充:
我在讀大學 那含大學嗎!!?? 不好意思
答:若您是二十五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大學院校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以外學校,致不能工作(屬無工作能力者)。
2012-03-19 23:52:57 補充:
版主 您好:
甭客氣!同時也感謝您給予服務的機會,希望對您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