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屋、居屋的歷史

2012-03-15 5:22 am
求香港公屋、居屋的歷史。

回答 (1)

2012-03-15 5:3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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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
歷史香港很早已有為低收入居民而設的出租房屋,多由志願團體提供,如1948年成立之房協及1950年成立之香港模範屋宇會,香港政府只提供土地。1949年國共內戰後大量中國大陸難民湧入香港,在各地搭建寮屋棲身。1953年聖誕夜深水埗發生石硤尾寮屋區大火,令53,000名災民無家可歸。當時港英政府為了盡快為災民提供安身之所,便火速在原址附近興建徙置大廈(俗稱七層大廈)。此後,政府又在香港島及九龍各處興建黃大仙、老虎岩、長沙灣李鄭屋等徙置區以吸引居所簡陋,衛生環境較差的木屋居民入住,自此開始香港政府大量建造公營房屋。廉租屋政策1950年代,
香港首個徙置屋邨石硤尾邨1954年開始大量興建徙置區,當時的徙置大廈沒有獨立廁所或廚房,在頂層則設有天台小學,方便住在徙置區的兒童上學。後來,政府不斷加建學校,天台小學被淘汰,並改建為社區中心等公共設施。1954年,香港模範屋宇會興建模範邨。在1960年代,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推出廉租屋邨,包括長沙灣蘇屋邨、荃灣福來邨及牛池灣彩虹邨等。1961年,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獲香港政府以特惠地價批出土地興建大坑西新邨。1962年開始發展政府廉租屋。十年建屋計劃港督麥理浩於1972年宣佈一項公共房屋計劃,名為「十年建屋計劃」,目的是要在十年久內建造足夠的公共房屋單位予一百八十萬居民。翌年成立香港房屋委員會,並先後提出「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與發展計劃」及重建徙置大廈。「十年建屋計劃」改變過去香港政府對房屋建設的態度,由重量變成重質,注意各屋村的設施及環境。同時配合完整的城市發展,積極發展新界的新市鎮,旨在分散人口到新市鎮居住,以解決市區人口過分擠迫形成社會不安定的問題。 1973年香港房屋委員會成立,取代屋宇建設委員會並統一管理政府出租公共房屋。於1970年代推行的居者有其屋計劃,為一些沒能力購買私人樓宇的低收入市民資助購買公營房屋,提供出租公共房屋以外的另一種選擇。1978年,首批居者有其屋屋苑正式推出,它們分別是葵涌悅麗苑、觀塘順緻苑、柴灣山翠苑、何文田俊民苑、香港仔漁暉苑及沙田穗禾苑。大多數居屋與出租公屋共用相同的樓宇設計,甚至由出租公屋改裝而成。 長遠房屋政策屋邨道路「十年建屋計劃」不能做到預期的效果。而且因公營房屋和新市鎮都是政府為中下階層而設,對於私人樓宇投資者缺乏吸引力,人口分佈和房屋而求仍集中於市區,令政府重新檢討城市的發展策略。故政府在1987年提出「長遠房屋政策」,增加資助購買居屋的機會,擴展重建舊區計劃和充分利用私人樓宇資源。這時候沙田、荃灣及屯門三個新市鎮亦完成,隨即發展第二期新市鎮即馬鞍山、將軍澳及天水圍三個新市鎮。雖然政府能把人口分佈到新市鎮,但亦出現了不少問題,例如新市鎮不能吸引投資者及廠家投資,以致新市鎮就業額偏低,居民要回到市區就業,大大增加往返市區和新市鎮的交通負擔,而且新市鎮的配套設施,亦要政府付出龐大的開支,於是在二期新市鎮計劃完成後便停止發展新市鎮,並在1990年代開了「大都會計劃」,又名「回到港口」,把人口重新分配到港口左右的市區,進行大規模填海,興建住宅,以減少龐大公共開支的問題。隨著時代變遷,公營房屋類型推陳出新,樓層也越來越高。在1960年代興建的廉租屋大多都只有16層,近年落成的公營房屋樓宇大約有30、40層。除此之外,香港政府亦推出小家庭單位大廈及長者住宅以應付特別需要。
大事記1948年:香港房屋協會成立1953年:石硤尾大火1954年:開始興建徙置區1954年:香港模範屋宇會興建之模範邨落成1958年: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興建廉租屋邨1961年: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興建之大坑西邨落成1962年:推出政府廉租屋計劃1973年:香港房屋委員會成立:接收所有政府廉租屋邨、屋建會的廉租屋邨和所有徙置大廈。推行十年建屋計劃1976年:居者有其屋計劃1982年:26座問題公屋醜聞事件1987年:長遠房屋策略1995年:夾心階層住屋計劃1997年:八萬五建屋計劃1998年:租者置其屋計劃1998年:香港長遠房屋策略白皮書2002年:公營房屋架構檢討及有關房屋政策的聲明2005年:領匯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
參考: 維基百科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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