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月是9千元 押金1萬8千元 什麼都不包
租金是用匯款的 我每個月都有繳付
我總共見過房東2次 看房&交屋簽約各一次
因為我一個人住 也沒有開火煮東西 頂多就是洗澡
但我收到的水電瓦斯單費 都讓我覺得異常的不合理
水電一期要5.600元 瓦斯費一期竟然還要1800多元
我找房東好一陣子都完全找不到人 電話完全的不通
(合約上資料有姓名.身分證字號.手機)
我詢問了警察可否幫我找到房東的住址
但警察說有牽涉個人資料問題 所以無法幫我
而且因為是民事小事也無法受理 要我找里長
後來3/7早上我找到了鄰長幫忙找房東
當天晚上約八點 我接到了房東外籍配偶的電話
但態度非常之差也無法幫我解決問題
我不想要續住了(還沒到期)
但我覺得是房東沒有盡到他的應盡的義務
而不是我房客的問題 所以我想要拿回押金
我沒有寫過存證信函 不知道要如何下筆
更新1:
存證信函已寄出 為的是保護自己權益 內容有附上聯絡資訊並請房東在3月31日前出面聯繫 如果對方到時都沒出面或連絡 請問我可以怎麼做 (目前鑰匙有2份在我這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