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媽的煩腦

2012-03-08 9:10 pm
你好,本人將和丈夫離婚,請問家事法庭離婚費用多少呢?手續繁複嗎?離婚後可否申請綜緩和公屋嗎?我有一位小朋友,請問找什么政府部門辦好?

回答 (3)

2012-03-11 6:25 am
✔ 最佳答案

PUI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本人將和丈夫離婚,請問家事法庭離婚費用多少呢?手續繁複嗎?
答:一般的離婚個案,祇要不涉及財產和子女的分配爭拗,雙方亦非以法律訴訟去解決,則並不需要申請法律援助!

普通的申請離婚費用,祇是港幣630元!如果雙方有爭議需要法庭仲裁,則為港幣1,045元!
假設雙方同意離婚,並就財產和子女安排達成協議,則申請手續並不繁複,需時亦祇是在大約三個月內,便能取得暫准判令!
但假若雙方未能達成協議,或其中一方拒絕離婚,則需時便會相應加長至半年以上,還要視乎個案內容才能決定!如問題較為複雜和分歧爭議較大,則或有需要律師協助的機會!
請參考下列節錄自家事法庭網頁的資料!
怎樣辦理離婚?


假如是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呈請人須填妥一份「離婚呈請書」,親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二。

假如雙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離婚申請,雙方應填寫一份「共同申請書」,並親自送交上述地點。


呈請人必須證明他 / 她有理由(或根據)認定婚姻已到終結,即法庭所指的「婚姻已破裂至無法挽救」。


有關表格可向家事法庭登記處索取,以中文或英文填寫均可。填妥各項有關表格後,連同結婚證明書正本或其核證副本,一併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存檔費用為港幣630元。登記處會將案件編號。以後如有文件需存檔,均須在文件上註明該編號。


離婚呈請書一經提交法律程序便已展開,提出呈請一方為「呈請人」,而配偶為「答辯人」。提交呈請書後,呈請人必須以面交或郵寄方式,將一份經蓋印的副本,送達訴訟中其他當事人。必須注意的是,呈請人不得親自把呈請書送達答辯人。呈請人必須透過第三者或以郵寄方式把呈請書送達答辯人。

(假如是共同申請,便無須安排將申請書送達對方。)

若屬離婚呈請,必須經司法常務官確定呈請書已經送達答辯人後,案件才可排期聆訊。以下兩種情況均可證明呈請書已經送達答辯人:(一)答辯人已將填妥的表格4交回法庭。(二)送件人向法庭提交誓章,聲明已將呈請書送達答辯人。若屬共同申請,祇要有關文件已齊備,案件便可排期聆訊。

司法常務官就審訊日期、地點及時間發出指示後,將會通知訴訟各方出席。

特別程序案件表

如呈請人已提交離婚呈請書,但答辯人沒有提交答辯書予法庭存檔,該離婚呈請便會被列入特別程序案件表。共同申請的案件,亦會列入此案件表。

司法常務官發出審訊指示後,會考慮呈請人提交的證據。若司法常務官信納呈請人 / 申請人已就呈請書或申請書的內容提出足夠證據,便會發出一份證明文件,然後存檔。有關雙方亦會收到一份副本,列明雙方已同意的條款。

訴訟雙方毋須出席有關聆訊,法庭會頒布暫准判令,解除雙方婚姻關係。


在法庭頒布暫准判令6星期後,有關人士可將填妥的「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通知書」交回法庭,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如屬離婚呈請,應填寫表格5,屬共同申請則應填寫表格5A。


如有婚生子女,即使其年齡已逾18歲,但仍在接受全時間教育的,法庭也有責任考慮他們的福利安排。因此,除非法庭滿意對子女所作的有關福利安排,否則暫准判令不能轉為絕對命令。

若司法常務官信納一切已符合法例規定時,便會向雙方發出一份絕對判令證明書。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divorce.htm


離婚後可否申請綜緩和公屋嗎?我有一位小朋友,請問找什么政府部門辦好?
答:能否申請綜援和申請公屋,要視乎你的個人條件是否符合申請!如資產總額,收入情況,健康情況,子女年歲和能否取得撫養權等多方面,難以一概而論!

個人意見,與其貿然向政府部門作出申請,倒不如向一些社福團體求助,在取得他們的專業意見和援手之餘,再由他們將你的個案轉交房署或社署跟進,將更收事半功倍之效!
下列是一些提供婚姻和離婚輔導服務的團體和機構,你可以自行聯絡尋求協助!
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 http://www.divorce.org.hk/wheretogo-4.php

聖雅各福群會 http://ifsc.sjs.org.hk/information.htm
香港家庭福利會 http://www.hkfws.org.hk
香港心理輔導中心 http://www.hkpcc.hk/ema.htm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 http://womencentre.org.hk/services/70-counselling-and-legal-support/10-test
香港明愛家庭服務 http://family.caritas.org.hk%20/
社會福利署家庭及兒童福利科 http://www.info.gov.hk/swd%20
香港基督教服務處 http://www.hkcs.org%20/
參考: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2-03-17 10:07 pm

壹、 家事事件調解制度簡介

一、 什麼是專業家事調解?
當我們的家庭發生一些狀況時,不論是夫妻或是親子的問
題,在法院開始進行審判之前,先經由受過調解專業訓練
的人員,幫助我們冷靜思考及面對問題,心平氣和地商量
出一個合理的方案,圓融解決糾紛。

二、 專業家事調解有什麼好處?
雙方不必直接對簿公堂,可以在和諧的氣氛下協調出彼此
都可以接受的方案,避免因訴訟程序對立,再次互相傷害
及增加財產、時間的耗費,而且調解成立者,與確定判決
有同樣的效力。

三、 是否所有法院的家事事件都可以聲請專業家事調解?
原本僅有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灣板
橋地方法院、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
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臺灣屏東地方法院、臺灣基隆地方法
院共所法院試行此項制度;現各地方法院已全面實施。

四、 由哪些人員進行專業家事調解?
法院聘任心理師、社會工作師、醫師、律師、具備心理諮
詢或心理諮商學經歷的人員或具備家事事件調解專業經驗
的人員擔任調解委員進行調解。

五、 家事調解是強制的嗎?
依法律規定,離婚之訴、夫妻同居之訴、終止收養關係之
訴及配偶、直系親屬、四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三親等內之
旁系姻親、家長或家屬相互間因財產權發生爭執者,一定
要先經過法院調解,至於其他事件,必須雙方都同意進行
調解,法院才會將事件送請調解。

六、 如果調解不成立,雙方在調解委員面前的陳述,會被當成
法院判決的判斷基礎嗎?
依民事訴訟法第422 條及第426 條規定,調解中之陳述或
讓步不得為裁判之基礎,而且調解委員對於因為辦理調解
事件而知道他人職務上、業務上之秘密或其他涉及個人隱
私的事項,負有保密的義務。

七、 如果不願意接受調解,會不會對判決結果有不利的影響?
家事調解是由法院提供當事人以平和、經濟方式解決問題
的服務,不屬於強制調解的事件,如果有一方不願意接受
調解,事件仍會立刻送交法官進行審理程序,不會有任何
不利的影響。

八、 接受專業家事調解需要另外付費嗎?
專業家事調解是法院提供的服務,不必另外付費。

九、 調解委員會強迫一方接受他方的要求嗎?
調解委員是以中立第三者角色,協助雙方自主地提出彼此
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不會強迫一方接受他方的要求。

十、 如何聲請接受專業家事調解?
除強制調解的事件外,法院書記官在收案後會寄發期日通
知書及調解意願調查表給當事人,也可能以電話和當事人
聯繫,但絕不可能要求當事人付款或轉帳,也不會以電話
語音系統通知。當事人如果願意接受家事調解,可以在調
查表上勾選同意欄後寄回法院或在法院所定的期日到場以
書面表示同意。

貳、 家事調解流程

/ 顯無調解成立之望-> 法官審理
/ 強制調解之訴訟事件
/ \ 非顯無調解成立之望-> 進行調解
/ 雙方同意-> 進行調
家事事件-----非強制調解之訴訟事件/
(收案)\ \ 非雙方同意 ->法官審理
\ 雙方同意-> 進行協議
\ 非訟得協議事件/
\ 非雙方同意 ->法官審理
參考: 高雄地方法院 家事事件調解制度簡介
2012-03-09 11:49 pm
家事法庭因為法援要資產審查又要去很多次且非常多人。去家事法庭我可以自己一人攪掂不要律師。你可以打28401218家事法庭查詢(0字是職員答的)。或者去民政署取一本書仔叫怎樣申請離婚-免費的。而法援我估要攤分部份律師費。你可打1823問一下比較。

離婚後可否申請綜緩和公屋嗎?

單 身 人 士 申 請 公 屋 的 辦 法 申 請 條 件 1.

圖片參考:http://web.swk.cuhk.edu.hk/%7Ehwong/Reference/Housing/%E5%96%AE%E8%BA%AB%E4%BA%BA%E5%A3%AB%E7%94%B3%E8%AB%8B%E5%85%AC%E5%B1%8B%E7%9A%84%E8%BE%A6%E6%B3%95.files/index_s.gif
申 請 人 的 每 月 總 收 入 及 現 時 的 總 資 產 淨 值 不 得 超 過 房 委 會 訂 定 的 最 高 入 息 及 總 資 產 淨 值 限 額 。
2. 申 請 人 須 符 合 適 用 於 一 般 家 庭 申 請 公 屋 的 所 有 申 請 條 件 。
加 入 家 庭 成 員 名 列 在 單 身 人 士 輪 候 冊 的 申 請 人 , 如 有 需 要 , 可 要 求 加 入 其 家 庭 成 員 , 以 符 合 一 般 家 庭 申 請 公 屋 資 格 。 申 請 人 原 先 輪 候 的 時 間 , 將 會 計 算 入 其 申 請 內 , 但 只 以 半 數 計 算 , 並 以 不 超 過 三 年 為 限 。   配 屋 辦 法 單 位 編 配 將 嚴 格 依 照 申 請 表 在 公 屋 輪 候 冊 上 的 先 後 次 序 及 申 請 人 所 選 擇 的 地 區 辦 理 。合 資 格 的 申 請 人 將 獲 編 配一 人 單 位, 由 於 資 源 有 限 , 申 請 人 不 能 堅 持 編 配 某 種 類 型 的 一 人 單 位。若 單 身 人 士 在 配 屋 時 年 滿 六 十 歲,則 可 按「高 齡 單 身 人 士」優 先 配 屋 計 劃 辦 理 。

收錄日期: 2021-04-23 23:38: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308000051KK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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