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職災&雇主責任險~20點~急

2012-03-08 6:46 pm
下面是我在網路看到的一篇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勞基法在第59條(職災)當中有規定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且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著,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 (工資終結)
舉例說明:以薪資2萬、實薪投保試算薪水2萬 月投保薪資 20,100 元一但員工發生職災,因此住院不能工作超過三年
●勞保傷病給付最高給付二年

第一年可給付(365-3)×(「月投保薪資」/30)× 70% =169,778 元
第二年可領 365 ×(「月投保薪資」/30)× 50% =122,275 元
最高總共可給付= 292,053 元
●勞基法$59規定雇主的責任 第一年原領薪資 =240,000 元
第二年原領薪資 =240,000 元
第三年後工資終結 原領薪資X40個月 =800,000 元
最高總共負擔 = 1,480,000 元
雇主實薪投保後 雇主責任-勞保傷病給付 =1,184,947 元
仍需負擔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問:
1、員工受傷,除了勞保理賠,雇主一定要按上面的勞基法$59規定雇主的責任,賠償給員工嗎??

2、如果不能工作的時間是天數或月呢??又要如何算??例~不能工作10天,或不能工作2個月,雇主要做如何的賠償呢??

3、如果不能工作是10年或永遠,那麼雇主要做什麼樣的賠償呢???

4、不能工作的定義是誰認定的呢???

5、有人建議保雇主責任險,可以抵勞工發生意外,雇主所要負的責任。請問雇主責任險的保費貴嗎??約多少??或有另外的算法??如果勞工沒有保勞保,或是自行在外面加入工會,那在勞工發生意外要做賠償時,雇主責任險的賠償成立嗎??

回答 (5)

2012-03-09 8:22 pm
✔ 最佳答案
1. 你需要先定義 -- 何謂=員工=
2. 與受雇用者間的勞動契約是何種性質

以上清楚之後才能談勞基法與勞保條例
因此意見欄中Tony才會說無法說清楚
個人簡單回答你的問題, 真的要清楚瞭解就約時間見面

一. 有勞基法義務之雇主須依勞基法=補償=受僱人勞基法薪資
受僱人之體傷殘廢死亡, 若雇主有民法184條後項事由, 需付侵權行為責任=賠償=
二. 無法工作時間以專業醫師診斷書為準, 故主的責任是以勞基法的薪資扣儲勞保給付後之餘額=補償=
(在此你就需要懂=勞基薪資==勞保投保薪資=)
三.治療終結, 勞保給付薪資補償兩年終結後, 可以做勞基終結補償而終止勞動契約
四. 是否能工作是專業醫師診斷, 難的是=能否勝任原有工作=
五. 雇主責任險是以勞保為自負額, 勞基法為除外責任, 它賠的是雇主的民法責任, 請業務員拿出條款解釋哪一條它寫會賠??
它能賠的部份不多, 而且是對勞保/勞基/保險/民法都融會貫通者才能有效的設計保險單
至於它貴不貴, 買了不賠的就是貴, 會賠的就便宜
參考: 保險瘋子
2014-09-07 8:38 p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
2014-09-04 7:13 am
最佳解答是錯的,參考參考就好。
簡單說,員工受傷,要先看雇主有無過失,無過失就勞保賠,勞基再賠勞保不足和補償部份。(一般而言勞工實際薪資大多大於或等於勞保投保薪資,勞基採實際薪資,勞保採投保薪資)
若有過失就要動到民法。
一般保險分兩種險,員工團險就是補無過失那部份,雇主責任險才是補有過失這一部份
2014-08-17 2:13 p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
2012-03-09 7:26 am
建議你找一個懂的人坐下來聊吧!
看你對這個領域的基本概念可能不是很清楚!
你問的很雜,我都不知如何回覆了!tony


收錄日期: 2021-04-11 18:57: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308000010KK0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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