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這樣會觸犯法例嗎?很多診所都會這樣做嗎?
答:有機會會觸犯法例,但要視乎不同的情況去作出判斷!
假設某人光顧醫生一次,但醫生為方便病人討回保險賠償,而刻意地開出兩張不同日期,或同日期的診症單據!便有機會觸犯使用虛假文書的罪名!
因病人明顯祇光顧一次,故第二張單據所示的求診一事便非事實,故這張收費單據便是虛假的文件!而病人將這虛假的單據呈交那不管最終有否取得賠償,皆已觸犯管有和使用虛假文書的罪名!而醫生亦觸犯制造和管有虛假文書的罪名(縱使醫生並無收取另開單據的費用)!
別以為區區一張收費單據祇是小事!這是刑事罪,罪成最高刑罰是監禁十四年!
當然要舉證亦非易事!但會否被指控和能否被定罪是一回事,觸犯刑事法例卻是肯定的!
再假設這位醫生並非開兩張獨立的診症收費單據,而是將兩宗收費分開,即一張是收取醫生診症費,而另一張卻是藥費!那便有商榷餘地,因有灰色地帶!
由於兩張單據是獨立項目,故雖然祇是針對一位病人的一次診症而發出,那理論上似乎又難以指控醫生發出虛假文件!
當然如真被舉報時,控方有機會質疑該醫生一向也非如此分單收費,故這例純粹祇為助該病人取得醫療賠償!當這個質疑醫生無法辯解和被取得證明時,則仍有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的機會!
有多少診所願意這樣做,在下不知道!
而要被發覺和檢控的機會其實亦較低,但也不是沒有,因如要向保險公司索賠,則保險公司為保障權益有機會追查可疑個案!
個人意見認為,反正醫生收費未必有固定準則!那倒不如請醫生發出一張 $680元的收據,雖然仍是虛假文書但要被證實和檢控的難度更高!祇要醫生病人不說,則根本無人知曉,甚至發出收據的診所職員和護士也難以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