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盜罪 己和解應如何處理

2012-03-07 5:41 pm
您好 前日我姐夫及我姐去汽車旅館 拿走了一條大毛巾擦車 過後汽車旅館報案 在警察局200元合解 後來收到一張要上庭的單子要上庭 上庭法官說我姐夫是竊盜罪 我姐夫說他是無心拿走 過後法官說他沒認竊盜罪 還要等下次檢查官傳庭 我覺得好扯 拿毛巾是不對行為 但也己私下合解 還需要幾次的上庭 浪費了社會資源 求助懂法律者 請教一下我們應要如何跟庭上說呢??? SOS
更新1:

我姐夫是初犯 所以我姐及我姐夫很緊張勒 法庭問話很嚴厲 我在打電話 問看看 謝謝您

更新2:

應該說拿一條毛巾擦車 不知會那麼多的事發生 官方說法是竊盜罪 是檢察官吧 ^^"

回答 (6)

2012-03-07 5:58 pm
要上庭 上庭法官說我姐夫是竊盜罪 我姐夫說他是無心拿走 過後法官說他沒認竊盜罪 還要等下次檢查官傳庭 我覺得好扯 拿毛巾是不對行為 但也己私下合解→ㄧ點都不扯,竊盜罪屬非告訴乃論。和解是民事和解、非告訴乃論之刑事無法和解〈但有民事和解可能會使法官覺得你姐夫有悔過之心,而判較輕的刑責〉。就算摩帖業者沒提告,只要該管公務員〈檢察官、警察〉知悉此事就須主動介入偵查。須上幾次庭,沒定論,看審判進度。
2012-03-07 11:45 pm
竊盜罪是公訴罪 不因為已經和解 就可以撤銷 換句話說 就算你已經和解 如果檢察官跟法官絕得你們犯後沒有悔意 甚至態度惡劣或囂張檢察官還是可以依法起訴 法官還是可以依法判刑 和解 只不過是法官判刑輕重的參考而已

所以 你講話可以在跩一點 再囂張一點 到時候被重判 再來哭 就來不及了
2012-03-07 9:13 pm
從上面的法條中就可以知悉,不動產謂竊佔,動產謂之竊取,如符合320的構成要件,則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又如果符合320要件,又屬於321第一到第六款之情境下所為,則屬於加重竊盜罪,刑度加重到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目的是六個月以上不可以易科罰金,如果未同時宣告緩刑的話就得入監服刑了,這是加重竊盜刑度加重的不同處~

你姐夫觸犯是非告訴乃論.只要受害商家報案提告既便日後私下協議和解仍需承擔刑事責任部份

要爭取微罪犯後態度很重要.加上已和解緩刑易科罰金的機會很高~

有尚未補充說明的地方可來信發問或電洽討論既可
參考: 事務所執業經驗~
2012-03-07 8:25 pm
非親屬竊盜為「非告訴乃論」,俗稱公訴罪
和解只是量刑參考而已,案件還是會繼續進行…一般來說這類犯罪量刑上
一、有和解,不認罪(類似財產犯罪粗略統計,十五件大概會有十件緩刑,五件不緩刑)
二、有和解,有認罪(幾乎都緩刑)
三、所以是否認罪你們要考慮清楚
四、雖然學說上有討論「不具可罰違法性」,但是不建議在訴訟上使用,因為實務上採的不多,法官了不起在量刑上判輕一點…
五、如果爭取到緩刑,緩刑期間千萬不要喝酒開車,會被撤銷緩刑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參考: 楊俊鑫律師(士林)
2012-03-07 6:30 pm
1:竊盜罪是公訴罪!
2:其構成要件:(一):要有竊盜ㄉ故意(二):要著手竊取他人ㄉ動產(三):得手後而逃逸
3:應該是檢察署ㄉ檢察官ㄅ?目前是偵查中怎會是法官ㄋ?有沒搞錯?
4:和解歸和解!竊盜因是公訴罪(由犯罪偵查ㄉ主體檢察官代表國家偵查!認有犯罪嫌疑會提起公訴ㄉ!然後案移該管法院審判)
5:目前ㄉ爭議點是您姐夫有無竊盜犯意?若無竊盜ㄉ犯意則不會成立竊盜罪!
6:您姐夫上法停後要說:{那條大毛巾擦車非常ㄉ適用!打算拿回擦車!擦完車後會將毛巾洗乾淨!仍會拿回去還給該汽旅}如果檢察官採信則是使用竊盜---屬告訴乃論(可和解和撤回)!您要您ㄉ姐夫和汽旅老闆說好他们本來就相當ㄉ熟悉喔!(這點非常ㄉ重要)

2012-03-07 11:12:09 補充:
~~~~~~~~~~~~~以上純屬參酌~~~~~~~~~~~~~
2012-03-07 5:58 pm
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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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30 2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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