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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傳佛教(密宗、喇嘛教)是 四皈依,迥異於正信佛教的 三皈依。 所以密宗不是佛教,請儘快捨離密宗,回歸正信佛教。
《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卷3:「或有外道斷人命已,而取髑髏盛其飲食;或有外道裸形無恥以灰塗身;或有外道炭墨塗身,以人髑髏支節諸骨以為瓔珞、花鬘、鐶釧,身首莊嚴。……以如是等外道邪法教諸眾生,以口業故,無數眾生至今愚迷,不得解脫。」(CBETA, T08, no. 261, p. 881, a12-19)藏密以人骨作為法器或者做成珠串來莊嚴身首,實為外道邪法,是愚迷眾生的信仰,是無法得到解脫的。
當今藏傳佛教(喇嘛教)教導飲酒食肉、行淫雙修,正是邪魔之法。 索達吉在《藏密問答錄》中說【如果一個修行人已達到了很高的修證境界,此時他便可以方便法攝受雙身修法。】 如果已經達到很高的境界,又何必修雙身法?顯然這些貪淫的活佛、法王、仁波切,既要飲酒食肉,還要淫人妻女,又大辣辣的瞎掰有很高的證量,坐於高座受人頂禮、收紅包供養。
藏傳佛教修雙身法,非佛教。藏傳佛教其實是喇嘛教,非佛教。
喇嘛教就是要真槍實彈的男女行婬: 達賴喇嘛說:【在無上瑜伽續中,即使是第一步的接受灌頂,都必在男性和女性佛交抱的面前成辦。……就要尋找一位異性同修,作為進一步證道的衝力。在這些男女交合的情況中,如果有一方的證悟較高,就能夠促成雙方同時解脫或證果。】(達賴喇嘛文集〈3〉《西藏佛教的修行道》第56頁) 在藏傳佛教最終法門就是無上瑜伽,也就是男女雙身法,乃至雜交之法(藏傳佛教主張性高潮樂觸遍身持久不退的第四喜境界就是成佛的境界)。這佛在楞嚴會上早已預破為邪魔之法: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9:「阿難當知:是十種魔於末世時,在我法中出家修道,或附人體,或自現形,皆言已成正遍知覺;讚歎婬欲,破佛律儀;先惡魔師與魔弟子婬婬相傳,如是邪精魅其心腑,近則九生,多踰百世;令真修行總為魔眷,命終之後畢為魔民,失正遍知,墮無間獄。」(CBETA, T19, no. 945, p. 151, b1-6) 邪教修煉「先惡魔師與魔弟子婬婬相傳」的邪魔之法,而成為魔子魔孫,捨壽後下墮地獄。 結論:藏傳佛教修「惡魔師與魔弟子婬婬相傳」的雙身法,非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