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存證信函怎麼寫???

2012-03-06 6:56 am
我朋友拿他的個人票跟我換現金,他自己說要算利息給我(一個月6%),往來約一年半了都很正常,票也都有過,可是101年2月10號下午他打給我, 說有一張他開給我的票差三萬,要我先匯三萬給他,讓他過票,他再還我,我匯了,結果還是被退票了,而且一問才知道當天有兩三個朋友也被他退票了,現在他人不見了,完全找不到人,我有去找他家人,他家人是說要等他出現才能處理,我手上還有好幾張都到期了,還要存進銀行嗎?其中有兩張是沒有兌現日期的,他之前說當作是借據,等他要還我錢的時候會跟我說,叫我再自己填寫,再存銀行就好了,我能填嗎?
請各立大大幫小弟指點迷津,感激不盡

回答 (2)

2012-03-09 7:21 am
✔ 最佳答案
板大您好:

一、你可能真的要找人幫忙了!

二、以下的內容,請你參考。

三、你可以主張借款請求權或票據債權。
(一)你的朋友有向你借款,你可能可以主張民法478條,消費借貸返還請求權。
(二)你亦可以主張票據債權。
(三)評估完,看那一項對你較有利,提出請求吧!

四、你的票據應構成空白授權票據(參票據法11條第2項)。
(一)若他給你的票據已經有簽章,你可以自行補充其他記載。
(二)記載完成後,若你想要主張票據債權,你必須至銀行提示,取得退票理由單,你才可以至法院主張追索權(參71年第8次民庭會議決議)。

五、結論:
(一)事情遇到了,想辦法解決吧!
(二)趕快處理吧,任何權利都是有時效性的。
(三)若不清楚,再提出討論!tony
參考: 有問題請在部落格留言(我的部落格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jw!_najjIeQSESolXKwOUSOew--/
2012-03-06 5:43 pm
您好
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 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 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立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前防範,事後補救」為服務會員之宗旨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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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1 1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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