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你好:
一、要保人可以終止契約(退保),但保險人得以短期保費計算之。
(一)財產保險之要保人是否得行使任意終止權(退保),保險法並無明文規定。
(二)基於契約必須遵守之原則,原則上不行,但若在契約上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三)目前的任意險條款,應會作如下之約定:「本保險契約得經被保險人通知終止之,自終止…。其已滿期之保險費,應按短期費率表計算,並不得低於200元。」
(四)依你的案例計算,應未滿4個月(自11月起算),故對照短期費率表,應收全年保險費之45%。
(五)以年保費2000元作計算,保險公司會收走900元,而退還1100元予你。
二、提供你作參考,tony
2012-03-04 17:58:24 補充:
補充說明:
若在6月退保,短期費率為75%,以2000元保費計算,保險公司收走1500元,而只退還500元!
提供你參考!to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