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內容需要董法律的人

2012-03-03 8:37 am
我女友在公司做生產線作業員也有7~8年了,最近他們組管想把她調到包裝,因為她在產線做的習慣了,自己並不想去包裝,當初他進公司應徵是翻譯(不過沒有簽約),後來翻譯結束後就把她調到生產線上(也沒有簽約)可是做了7~8年,如果雇主硬要她去的話這樣可以嗎?
最近變本加厲,上午做產線下午做包裝,因為公司最近沒產量,所以早上先走線下午在包裝,做不完就加班,如果是大家都這樣就還好,問題是線走完只有她跟另一個男生要跟這下去包裝,而且她還是搬椅子,對女生而言還滿重的,上次她搬有硬搬,搬個7.8個就跌倒了.今天她是哭這回家還有很多很多事情感覺是他們主管針對她.請問這在法律上有辦法對公司怎樣嗎?她一直撐是為了要遣散費!!

回答 (3)

2012-03-06 7:04 pm
✔ 最佳答案
工作調動不合理 員工可拒絕 2011年 06月29日 讀者櫃姐問:
我住台北,在一家百貨公司當專櫃小姐十九年,老公和兩個小孩都在台北上班或讀幼稚園。但公司要調我去新竹分公司上班,我有什麼方法保障我上班的地點,公司是否用這種方法逼我離職,好省下資遣費呢? 律師廖芳萱答:
勞動契約是僱主與勞工關於工作條件的長期約定,包括薪資、工作時間、地點及工作內容。如果勞動契約內容有變動,原則上必須由僱主與勞工雙方協議變更。 公司須提供協助 但為了讓企業靈活運用勞工,多年前政府曾在符合下列五項原則,允許僱主片面調整勞工職務內容或工作場所:一、對企業確有調動的合理性及必要性。二、不可違背勞動契約。三、對薪資及其他條件沒有不利的變更。四、調動後的工作,不管體能上或技術上都要勞工能夠勝任。五、僱主必須提供一定的協助。
這五點稱為「調動五原則」,是政府為了保障勞工權益允許僱主調動勞工。換言之,若不符合「調動五原則」,僱主就不能單方面調動勞工工作地點或工作內容。例如,若公司只是無端將妳的工作地點從台北調到新竹,且調職後妳原來職缺仍要找他人替補,就不符合「調動的合理及必要性」,妳有權拒絕公司要求。且縱使調動符合前述(一)到(四)項要件,妳也可以請求公司提供妳必要的協助,例如,提供宿舍或交通車等。
記者蔣永佑採訪整理 如有其他不明之處,最好還是寫信至蘋果日報法律信箱,因為才疏學淺的我只是業餘的研究而已。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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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蘋果日報
2012-03-03 6:15 pm
這影響他的權益問題 我個人有很多權益懂的問題
都透過 http://www.myitm.tw/ 來做處理
它上面有觀很多保障自身權益上的問題
希望堆你有幫助!
2012-03-03 5:39 pm
您好
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 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 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立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前防範,事後補救」為服務會員之宗旨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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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29 00: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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