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中,騎著機車和一部汽車頭對頭對撞,地點是在雲林的某山路上,雙方時速都不慢,我是上坡車對方是下坡車,那是一個右彎,我在上坡時超越雙黃線,
超越分向線逆向,主因或者完全責任
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
撞到對方汽車左側保擋桿,我知道我錯的比較多,但是應該不至於全部都是我的錯吧?
申請初步分析表或者自費三千送鑑定
現在對方全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保險公司一口咬定全都我的錯要我負全責,對方有保"賠對方"的保險,但保險公司說不賠,
第三人責任險有過失責任推定問題
多錯多賠少錯少賠沒錯不賠
機車沒賠就算了,汽車維修費還開出有點誇張的價格,叫他拿更換零件的照片也拿不出來,就只傳真一張保險公司"自己"寫的估價單,
報警
員警到場會拍照
詢問修車廠
有些零件要拆了才知道是否需要更換
都不用換 => 最小值
都要換 => 最大值
這個範圍區間來討論
零件更換有折舊問題
我們試著想跟她殺價,但是保險公司不肯,說要送他們總公司法務部的什麼(聽不懂),我想請問一下,保險公司會對我們提告嗎?
對方車主沒有受傷,單純民事,你主張折舊,法官要考量
你有受傷,對方有責任,用過失傷害死纏爛打,跟對方兩敗俱傷
肇事責任大約是多少?
你主因或者完全責任
如果我們先申請調解,那需要跑到雲林跟他們調解嗎?還是在台中就可以了?(因為我是台中人到雲林讀書) 尋求專業人士幫忙解答 感激不盡!
事故地
另外,被告 ( 看誰告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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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公路簽名檔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20&next=50&l=f&fid=8
參考: 如果有補充請寫信告知並且附上網址。保險這種東西,不出事不理賠,你都不知道他問題出在哪裡。偏偏很多人又很鐵齒,壞事絕對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 ( 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