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行政長官選舉的選委會加至1200人,想問如果多於一人取得150提名票,得到参選資格,他們在選舉中所得的票數要達到多少才可以當選行政長官呢?
例:現共有4名候選人A,B,C及D
A取得450票
B取得250票
C取得300票
D取得150票
50張廢票......
在這個情況下,是否A會當選(得票只有約3成8,但是有最高票)?還是一定要有其中一名侯選人得票過半才可以當選?又會不會先淘汰最低票數的侯選人,再進行第二輪投票等?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