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選舉產生方法

2012-02-24 7:17 am
2012行政長官選舉的選委會加至1200人,想問如果多於一人取得150提名票,得到参選資格,他們在選舉中所得的票數要達到多少才可以當選行政長官呢?
 例:現共有4名候選人A,B,C及D
A取得450票
B取得250票
C取得300票
D取得150票
50張廢票......
在這個情況下,是否A會當選(得票只有約3成8,但是有最高票)?還是一定要有其中一名侯選人得票過半才可以當選?又會不會先淘汰最低票數的侯選人,再進行第二輪投票等?
謝謝!!!!

回答 (1)

2012-02-24 8:02 am
✔ 最佳答案


當選特首最少須601票兩輪無結果將終止選舉 當局建議,無論於有競爭的選舉或於只有一名候選人的選舉,將投票制度修訂為候選人需要取得有效票超過選舉委員會全體委員過半數才可當選。在有競爭的選舉下,若第一輪的投票後,沒有候選人當選,則第一最高票數候選人和第二最高票數候選人可進入下一輪投票,其它候選人將被淘汰。若果在第二輪投票後,仍然沒有候選人取得有效票超過選舉委員會全體委員過半數,選舉隨即終止,並且需要進行另一次的提名和選舉。不過,如果沒有候選人取得選舉委員會全體委員過半數支持,理論上可能未能順利產生行政長官的當選人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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