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父母,幾諫,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
解釋一: 孔子說:「侍奉父、母時,看到父、母有違倫常的言行舉止發生;就要趕緊規勸、諫言。如果父母不聽我們的規勸、諫言,我們所呈現的態度也要恭敬,並且不能夠以長輩的姿態去教訓父母。規勸父母這件事雖然很辛勞,可能不一定馬上達到效果,但是我們卻要不斷的去做,而且沒有怨言。」
解釋二: 侍奉父母,如父母有錯,要和顏悅色地善言婉勸; 看到父母的意志不肯聽從,還是恭敬地不拂逆他; 雖然心裡很憂煩,卻不能有怨恨的表示。
我的問題就是:
1. 以上哪個解釋才是對的?
2. 如果是解釋一是對, 那如果發現父母在某件事上做錯了, 而那件事又到了急切解決的時間, 那中國文化是怎麼教導人們怎麼處理? 是順從? 還是逆? ( 因為解釋一好像避免了這個問題似的, 只說不斷規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