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車禍了~
我左轉燈要左轉~斜後方機車闖紅燈衝出來~
飛撞過來~
我滑行速度很慢大約只有20~
我擦傷!對方也擦傷!
可是衝出來的那台機車乘客就沒有那麼好運了~
她飛出去撞到骨折住院住了二十幾天!
我跟他的機車都有保強制險跟第三人!
可是完全沒用!
保險公司不理賠!
現在那個乘客跑來要索賠了!!
他說強制險是無過失主義!而且交叉理賠!
所以我的強制險要陪她!
我的保險是肯定不賠了!
可是他說他要去申請什麼基金代墊的!
代墊之後保險公司還是要來跟我要!
因為無過失主義!
所以我一定要賠!
這樣是對的嗎?
那初步判定表示要用來幹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