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受傷~老師的責任?

2012-02-23 5:27 am
小朋友在學校上自然課,有其他同學拿美工刀在玩!老師看到叫我家小朋友去跟那位同學收他的美工刀!那位同學本來已經拿給我家小朋友了 !但是忽然又不想聽老師的話反悔又從我家小朋友手中把美工刀抽回去!結果刀身的前緣劃傷了我家小朋友的虎口!也因此血管跟筋有斷掉缝了好幾針!!

想請問:
1.老師其實可以自己去跟不聽話的學生收刀子,畢竟是上課時間
也在教室老師管理範圍內!!那麼危險的物品叫其他同學代為沒
收,老師除了督導不周,是否有其他法律上責任?

2.我知道14歲以下不負法律上的責任,僅能就民事上的侵權行為
要對方家長付醫療費,或精神慰問金,但如果對方家長認為老師
也該負點責任而不完全賠償那我該怎辦?

3.還有學校的學生平安險是不是學期開學我們自己家長所付的
保險金是跟註冊費一起繳的!所以不能算在學校的理賠部份?
那學校是否也有責任呢?其他還有什麼相關理賠金學校該付
或會賠償的呢?


以上謝謝各位回答!!

回答 (2)

2012-02-25 7:04 am
✔ 最佳答案
你好:

以下請參閱。

一、可能會成立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
(一)老師此行為,可能有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的問題,就如你所說,該行為應由老師執行,卻交給一個小學生去執行。

二、家長與老師應成立民法272條之連帶債務。
(一)此案或許可以主張民法185條之共同侵權行為。
(二)若成立,則可依民法272條,加害者之家長與老師係成立連帶債務,依民法273條之規定,你可以向家長或老師擇一或一起求償皆可。
(三)家長的抗辯無道理。

三、學生保險無法抵充該負的損害賠償責任。
(一)學生險之保險利益,係保護人的健康、醫療費用…等,與責任無關。
(二)學校無法主張用學生平安保險抵充責任。

四、結論:
(一)作任何求償,除非可以和解,若需訴訟,需考量請求權基礎,不難易致敗訴命運,請慎之。
(二)以上的說明,僅個人初步想法,非最終結論,請參考就好!
(三)希望有幫到你!tony

ps:若可以,建議你平時累積法律人脈,以免求助無門!
參考: 有問題請在部落格留言(我的部落格網址):http://tw.myblog.yahoo.com/jw!_najjIeQSESolXKwOUSOew--/
2012-02-23 6:12 pm
您好
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 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 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立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前防範,事後補救」為服務會員之宗旨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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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1 18:5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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