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各位幫忙解答,本人已離婚5年但沒有子女,離婚時答允每月贍養費6000.00,每月也準時支付贍養費,但因1年前奕因離開香港沒有收入及已再婚, 回港後收入只有14000.00.所以希望能減少贍養費.
1.可循什麼方法申請減少贍養費?
2.另會否計算本人的現任太太的資產和收入?
3.本人已獲批PR移民英國, 本人奕有此打算離開香港, 可否向法院申請一次性繳付的贍養費?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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