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居留延期被拒絕

2012-02-21 6:18 am
如題...我現在人在美國,當初是用B2觀光簽證來的

海關給我居留的期限是2011.11.9

之後我有去申請居留延期I-539

而我申請時是在移民局的網站上填的

現在審核通知下來結果是"否決"

原因是因為我的證明不足

但是因為我也沒辦過...也沒有找律師

填表格的時候上面也沒有要我出示什麼證明,只要求原因

現在他給我寄來的文件中有附一張表格要我填補足證明

我想請問 因為很多人說在審核這段期間結果還沒下來前 我在這裡還是合法居留的

那我如果再等第二次審核結果這期間 我還留在這那這樣有沒有犯法?

而若第二次審核結果一樣被否決的話 我是不是就黑掉了?

還是如果到時候結果下來我馬上離開這就不算犯法?

回答 (3)

2012-02-21 1:58 pm
✔ 最佳答案
As soon as you have a petition pending approval or denial, your status remain valid.

However, as B1/B2 Travel Visa does not design for extended stay, you should be prepared that if you may not be able to enter the U.S. for a while.
2012-02-22 8:46 am
既然沒有充分理由可以延期,建議還是乖乖的在I-94到期前離開美國吧。

『很多人說在審核這段期間結果還沒下來前 我在這裡還是合法居留的』是謬誤,絕不正確,你必須盡快離開,這樣才不會把自己的身份搞黑。

試想想,沒有足夠證據又沒有聘請律師,怎行?

更何況,通常這類情況,第一次審核被否決,第二次都堪虞。
參考: 自己想想看吧!恭喜發財!
2012-02-21 7:39 am
如果在核准的停留期間內,就不會有問題。但如果沒有充分理由可以延期,建議您還是乖乖的在I-94到期前離開美國吧。這樣才不會把自己的身份搞黑。


收錄日期: 2021-04-27 15:38:4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220000010KK07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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