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LUNGLUNG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1,我見破產要比1xxxx元....但我真係無錢比...可以點呀?
答:如果無法應付自行申請破產所需的 $9,695元,則根本無事可做!因除非你有資產可被充公,否則是不會有債權人願意主動申請你破產的!
那既然辦不了破產,便祇好面對債權人追數的行動!
2.有無咩方法係破產既費用係遲d先比呢?
答:無!如真的無能力祇能向親友商借該筆款項去辦理破產!
說來汗顏在下當年申請破產時的費用,亦是由家人代出的!
3.如果係破產期之前我找完所有數,係唔係可以解除個破產令架?咁係唔係姐係=無破過一樣。
答:絕對不是!如果有能避免破產的機會,則千萬別進行破產程序!因事後解除將極度困難和意義不大!
因破產呈請祇要一經展開,則你名下所有賬戶和資產都會被凍結,並全數轉歸破產管理署名下!那除即時負上破產者的身份外,更是已經一無所有!
假若你破產後才有還清債務的能力,可惜破產令已發,破產的紀錄已永久保存於破產管理署的紀錄之上(破產和提前解除破產都會紀錄)!這對改善信貸評級並無大幫助!
即使你提早還清債務都如是,所有已被充公的資產縱使你還清債都不會發還,因頒布破產令的一起刻已不屬你所有!
而且你要提早還債解除破產令,除原負債總額外,破產管理署還會收取行政費用,該筆費用不在少數,因是按你資產百分比去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