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高手
關於SPSS的複迴歸統計模型建立
虛擬變項是只要我有放類別變項進去 就一定要設立
還是如果我並不想看各個類別對y變項的顯著性 就不用設定?
舉例:
我有六個因子當自變項,其中三個是連續,三個是類別
我想要看其中一個連續性自變項對依變項的關係
比如說工作時數對心理壓力的關係
類別變項是年齡(1-4) 性別(0/1) 職位別(1-4)
我目前假設這三項都是干擾因子
則我是否需要對年齡與職位別設定虛擬變項?
這樣最後總共會有幾個變項
或者是我只要直接把這六個變項放進去就好?
又 設立虛擬變項,在迴歸模型建立上的統計目的到底是?
我已知建立虛擬變項是在類別對連續的分析上,把類別資料轉成連續來跑迴歸分析的一個手段這樣
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