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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尼拉人質事件,菲律賓政府稱為黎剎公園人質事件(英語:Rizal Park Hostage-taking Incident),香港特區政府稱為馬尼拉人質事件或菲律賓人質事件,中國政府稱為8‧23香港人質事件。事件發生於2010年8月23日當地時間上午9時半左右,被辭退的前菲律賓國家警察高級督察羅蘭多·門多薩手持步槍,登上香港康泰旅行社一個旅行團在馬尼拉的旅遊巴,挾持車上23名人質,要求菲律賓政府讓他復職。綁匪先後釋放了6名香港遊客、1名菲籍導遊及2名菲籍攝影師,另有1名菲籍司機逃脫。事發近10小時後綁匪與菲律賓國家警察馬尼拉警區特種武器和戰術部隊及特別行動隊爆發槍戰,駁火逾1小時後綁匪被擊斃。事件持續12小時後以流血告終,最後15名被挾持的人質中,8死7傷。事件造成菲律賓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一度緊張。香港政府在事發當晚21時45分向菲律賓發出黑色外遊警示,迄今仍未解除。
背景綁匪主條目:羅蘭多·門多薩菲律賓籍男子羅蘭多·門多薩畢業於菲律賓大學主修犯罪學,並獲得犯罪學學士學位;1981年加入菲律賓國家警察部隊分部(馬尼拉警察分局);1991年加入剛成立的菲律賓國家警察局並獲得3級高等警官銜,後升任高級警務督察。門多薩在1986年曾被國際青年商會選為菲律賓十大傑出警員,獲得「國家警察局效率獎」、「國家警察局功勛獎章」、「國家警察局服務獎章」等共17項榮譽。在1990年代,他曾因涉嫌持槍搶劫及強姦而遭起訴,但其後由於受害人沒有現身頂證,案件最後不了了之。2008年,他因涉嫌勒索而被停職,次年被國家警察局開除,同時被剝奪了原本可以在2011年1月獲得的一切退休福利,也不再具有擔任任何政府職務的資格。門多薩應交還用以槍殺人質的M16自動步槍,警方於過去兩年曾3次去信門多薩要求還槍不果。門多薩堅決不會歸還槍械,因他相信最終會復職。而門多薩手持的另一支.45口徑曲尺手槍是失槍。旅行團涉事的旅行團為香港康泰旅行社組織的馬尼拉四日旅行團,編號PMK04-100820-PRO,於2010年8月20日出發,該旅行團在事發當天──2010年8月23日(陰曆七月十四處暑和盂蘭節)展開最後一日行程,原訂於當日晚上返回香港。他們所乘坐的車牌TUU-799旅遊巴當時全車共23人,包括20名團友、1名領隊、1名當地導遊(菲藉)、以及司機(菲藉)。團友年齡介乎4歲至72歲,當中包括17名成人及3名小童,12名女性及8名男性。事發當地社會概況菲律賓的重要產業之一是旅遊業,但當地治安欠佳,針對外國遊客和華人的搶劫及綁架時有發生。當地因為官員腐敗,槍械管制又很寬鬆,加上失業和貧窮問題嚴重,勒索贖金成賺快錢途徑,加上多數受害者選擇支付贖金,導致經常發生綁架案,而馬尼拉因為富有人集中,被稱為「綁架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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