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煩惱...help me!!

2012-02-11 2:46 am
我和bf打算2012/12/12結婚...可憐我咩都唔識做..不知由邊度開始??
我地打算登記完就直接去酒樓食飯(因為親戚太少)..之後第二日就去honey moon
..一切從簡...但個日打去政府問登記事情..佢地話必須3個月內先可登記..<---真係咁??如果真係咁我依家可以做d咩吖?...成日聽人講一年前就搞晒...所以我有d擔心...同買政府證婚場地點book架...我一頭都係雰水...help me!!!

回答 (4)

2012-02-11 9:24 pm
✔ 最佳答案
登記完 ?

你系咪想話簽字註冊結婚 

你想註冊一定要之前登記吾系果日先登記

註冊系要排期 : 所以 你今日要去登記 

佢會比個日期你 如 : 5 月 18 日 
甘果日系你 地正式 註冊結婚日子

吾到你話 12-12-12 
除非你只系擺酒 / 中式 / 外國結婚 ...

http://168wedding.blogspot.com/2009/12/blog-post_08.html註冊結婚程序: 結婚註冊常見問題問:在香港註冊結婚須符合些甚麼條件?答:一對男女只要年滿十六歲(以西曆計算),不論國籍、宗教信仰,均可以在香港的婚姻登記處,或已
領有執照的宗教場所舉行婚禮。問:辦理婚姻登記有甚麼程序?答:在擬結婚日期的三個月前,先填妥結婚申報用的規定表格--結婚通知書,然後遞交至任何一間
婚姻登記處。如果使用網上排期服務,更可再提早14 天預約擬交結婚通知書的日子。 結婚通知書會在婚姻登記處和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公開展示最少十五天,如期間沒有人提出反對,便可在三個月內舉行婚禮,逾期則需要重新登記。

要知更詳細內容請參考以上網站
2012-02-11 7:33 am
不要為那個形式所困擾,關鍵是你倆的感情,有一年的時間,什麽都來得及,慢慢來就是了....祝福你倆!
2012-02-11 5:15 am
可以考慮去紅磡都會廣場行下
哦度有幫人攪結婚商舖,仲有埋行禮地方添
我都係搵佢地幫手

希望幫到妳地
2012-02-11 3:00 am
根據香港法例,你們在香港締結婚姻需經以下程序 :你們其中一方須直接或透過婚姻監禮人向婚姻登記官(登記官)遞交擬結婚通知書(通知書)。登記官須在其辦事處展示通知書的第I部分,直至發出婚姻登記官證明書或通知書的三個月有效期屆滿為止。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登記官可在通知書遞交後最少15天,簽發「婚姻登記官證明書」,讓你們在通知書的三個月有效期內舉行婚禮。婚禮須在婚姻登記處由登記官主持,或在特許的禮拜場所由合資格的神職人員主持,或由婚姻監禮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婚禮須於遞交通知書後三個月內進行,否則該通知書便會作廢,之後如欲舉行婚禮,必須重新遞交通知書。

其實上律師樓找律師話想登記結婚,就OK了,,你可以在律師樓那登記的~!!不過要BOOK的~!最好盡快選一間,然後BOOK左先!!
找律師也可以選擇要他去酒樓食飯時先舉行登記儀式,,不過貴D~~!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31: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210000051KK0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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