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提取強積金問題

2012-02-07 7:29 pm
我本身轉左好幾份工 所以有幾個MPF保留戶口, 因為剛剛失業 打算將MPF度既錢提取出黎(我係無試過提取), 有人話去宣誓就可以, 有無清晰點既程序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下

1. 有咩方法可以拎MPF度既錢出黎?
2. 我需唔需要事前先將幾個MPF 保留戶口集中? 但我而家現時無工作 咁 應該 點樣集中款項? 搵積金局? 搵MPF公司?

回答 (4)

2012-02-11 8:43 pm
✔ 最佳答案
按照現行法例,簡單而言,成員可於以情況提取MPF供款:

(1) 已達到退休年齡的人(65歲);
(2) 年齡60歲而提早退休;
(3)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4)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5) 計劃成員死亡

第二和三項需要提供宣誓證明,第四項則需要執業醫生發出的證明。

將多個保留帳戶合併會方便管理戶口裡的投資,這和你是否在職無關,我可以為你供應免費整合服務,如有需要搵工作,我或可提供協助。
2012-02-08 2:27 am
如果話有,就即係教你犯法.
係網上面教你犯法,導致我身陷囹圄,值得嗎?
2012-02-07 11:57 pm
我知道 所以我就係想問有咩理由提取囉= ="
2012-02-07 11:34 pm
失業並唔可以做提取MPF存款既理由.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31: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207000051KK0029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