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其實, 又好似無提及過可不可以收取小額的現金的, 所以, 這個算是灰色地帶.
不過, 如果公司裡面有已婚同事, 而他們又向那位經理派利是, 經理又會不會老老實實地上繳公司? (如果不是公司聘請了大家, 大家就不會認識吧? 這個又算不算是經理口中的「因公事接觸而認識」?)
看你如何處理了:
- 想圓滑些的話, 你可以提議把利是錢交出來, 用作津貼公司員工吃下午茶之用, 或是用來添置茶水間物資之用. (大家分左佢, 一拍兩散, 食落肚都唔益你, 吹咩.)
- 想囂張些的話, 你也可以要求公司會計部發出收據, 然後在快遞下次再訪時交給他們作為簽收收據. (是每一封利是都開一張收據, 就是明玩你的, 吹咩.)
- 想息事寧人的話, 按上司的說話做, 只是要記得發e-mail通知老闆和會計部告知他們你將會上繳的利是金額, 以免有人暗中私吞.
以後那位上司要你幹一些甚麼事的話, 你只需要「按本子辦事」就可以了, 因為上司要求公正行事嘛, 作為下屬就當然不能亂開「方便之門」了. 老實說, 做人做到這麼小家子氣, 這種上司, 唉, 算了, 不談也罷.
2012-02-07 17:04:12 補充:
我也不讚同樓主強行保留利是, 為了這一點小利益是和上司直面衝突是不智的行為, 而且, 如樓下所言, 這個確實是有接受賄賂之嫌.
只是, 回樓下的, 寬容?? 抱歉我不喜歡這個字眼, 甚至是感到反感和厭惡.
1. 先不談樓主的上司本身有沒有接受其他人士之利是/禮物/飲宴招待. (其身不正的話, 又如何令人信服?)
2. 我想說的是樓主公司不是甚麼上市大企業, 公司的員工守則也沒有訂明相關之要求. 假如因為這樣就向員工作出警告處分, 就算是合法也是不通人情世故, 這樣又如何談得上寬容? (既然公司講求行事公正, 就別怪員工日後也來和公司斤斤計較了.)
2012-02-07 17:04:17 補充:
3. 酒樓部長收取茶客的利是後, 給予茶客優先入座的實質回報, 這樣比起樓主一位沒有任何實權的前檯接待員的情況, 誰的性質比較嚴重? 試問又有沒有酒樓部長會因為這樣的事情而惹上官非?
4. 按網友引述一天監禁的成本是700元, 假如只是因為區區一百幾十, 而且公司本身也沒有實際的損失, 採用監禁作為懲罰就算是 "sentencedisproportionate to crime" (罰則與罪行不乎比例)
2012-02-07 17:12:59 補充:
當然, 公司是可以因為這樣而作出即時解僱的決定, 而員工自然亦可以向勞工處舉報公司不合理解僱, 然後就等待仲裁的結果.
以前的公司很講究人情味的, 雖然工資不高, 但是就不到最後關頭也不會輕言要辭退員工. 相反現代的管理概念就顯得冷漠無情, 動不動就以員工作為開刀的對象, 不過, 最令人奇怪的是, 就是公司一面要求員工效忠, 另一面又只會視員工為一件工具, 這一種雙重標準的做法真是令人感到奇怪... ...
2012-02-07 17:44:20 補充:
再拉開話題, 小食店的員工福食是沒有準則的, m記集團的員工福食指引就會詳細列明禁止把員工膳食帶走或轉交其他人士享用.
如果在員工守則列明, 而員工又犯了規的話, 被罰也是心甘情願, 只是如果公司守則也沒有提及的話, 被罰就會感到心有不甘了, 我相信樓主也是因為這個原因而出來發問吧?
假如因為這件小事, 而導致樓主的公司在日後修改公司員工守則, 訂明以後所有的利是/禮物/飲宴招待都必須需要向公司填寫申報表格, 這樣又會不會為包括那位經理在內的全體員工都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
哈哈, 以上補充只是對寬容一字的有感而發.
2012-02-09 01:44:47 補充:
貪污貪污, 根本就是無限上綱. 事實上快遞員沒有要求接待員提供優待, 根本上就沒有明顯的貪污動機, 如果連動機也找不出來都可以控罪成立, 就算被罰也只是口服而心不服. 連服眾也辦不到, 又何來寬容?
政府部門或一些大型企業是有專門的指引指導僱員如何處理客戶贈送的禮物, 反而中小企就沒有這些規定. 其實沒規定也沒所謂, 但是沒有規定而又要突然地「扮晒公正」的話, 這樣就會令人無所適從.
經理沒收下屬非法收受客人利益若不上繳公司,不算是貪污, 應該算是侵吞公款, 會被控盜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