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解僱資料

2012-02-06 1:04 am
我想問懷孕解僱相關資料。
僱主不知道我有懷孕解僱了我,但我是一年合約制酒店房務員,亦剛做滿三個多月接近四個月,但我於被解僱當天後才離開看医生,再於下一天才告知及給医生紙主管我懷孕你不能解僱我,但主管話:你不適合我公司。我亦於三個月內接獲主管三次口頭警告及顧客投訴,但我知公司一向沒有存檔。
我想問我去勞工處要求僱主賠償10星期產假同15萬無理解僱、年假及2個月薪金。會否得到賠償?
或去平機會告主無理解僱可得到賠償?


幫幫忙?THANK YOU!

回答 (4)

2012-02-08 8:40 am
✔ 最佳答案
問:我想問我去勞工處要求僱主賠償10星期產假同15萬無理解僱、年假及2個月薪金。會否得到賠償?
答:如果你能證明不是因屢犯過失,經多次警告後才被即時解僱的話,你在被解僱後立即通知僱主證實(能出示合適醫生證明)已懷孕是可要求即時復職。
若你不是犯嚴重過失(多次被警告法例已說明嚴重過失)而被即時解僱,僱主是觸犯了《僱傭條例》關於"懷孕僱員的職業保障"會被檢控,罪名成立罰款可高達10萬元(罰款會歸政府庫房,不會給你)!而你可在終止合約後7天內得回的如下:
1. 解僱代通知金;
2. 一筆相等於 1 個月工資的賠償款項*;及
3. 假如僱員繼續受僱便會有資格領取產假薪酬 (預產期前4星期已按連續性合約工作滿40星期才有資格享有薪產假),僱主須支付僱員 10星期產假薪酬。

此外,若僱主並非基於條例規定的正當理由解僱僱員,僱員可向僱主提出
「僱傭保障」補償的申索。(詳情見第九章「僱傭保障的索償資格與補償」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9.pdf
簡單說明:如果你可以勝訴,法例有規定你可以獲得的是:1.復職或再次聘用;或2. 終止僱傭金或不超過15 萬元的補償金。
你有機會取得15 萬元的補償金,但要符合以下條件:你不被復補或再次被聘用,而計算出來的終止僱傭金又超過15萬元時,你就只能取回15萬補償償金!
終止僱傭金=解僱代通知金 + 按比可得年假的薪酬 + 按比例的年假酬金。如果你的終止僱傭金高過15萬元,你在僱主不給你復職或再次聘用的情況下可以得回15萬元補償金。

問:去平機會告主無理解僱可得到賠償?
答:你可以嘗試平機會http://www.eoc.org.hk/EOC/GraphicsFolder/default.aspx,能否得到賠償要平機會願意為你向僱主作出訴訟,又能獲勝才有機會。

作答者意見:我認為你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得到10星期有薪產假!一年限期合約,你工作了三個多月才發現懷孕,就會出現兩種情況:
1.如果入職一個月後才懷孕,未到放產假(法例規定是預產期前4星期開始放產假)前你的一年限期合約已結束了!沒有法例規定只要員工懷孕其限期合約會無須僱主同意可自動延長的。
2.如果入職後一個月之前已懷孕,你又不會符合產假前已按連續性合約工作達40周的要求,能得到的產假也只會是無薪產假。

關於生育保障請參閱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6.pdf

2012-02-07 2:48 am
太遲啦, 收到醫生信後才發出的解僱通知才算是懷孕歧視. (很多人都是收到醫生信後, 就把醫生信的影印本直接寄雙掛號信或D記速遞到公司, 目的就是要取得公司的簽收.)

你又知公司沒有把投訴存檔? 就算沒有紀錄, 也可以找其他員工作證的; 另外, 公司可以解釋三個月算是觀察期, 你被解僱就只是觀察期內的表現不達要求.

算啦, 三個月就食三個警告, 你也應該檢討一下你是否適合這份工作, 可能你回家安心養胎會比較好, 祝母子安康.
2012-02-10 1:43 am
相信未必有得賠

首先, 公司有証有據, 在未知情你懷孕時解僱你, 在情在理, 你不受有關勞工法例保護

另外, 口頭警告, 就算沒有白紙黑字存檔, 只要有第三者知情, 或做証, 這些口頭警告都可以成立, 至於顧客投訴, 一樣係, 只要有第三者知情或做証, 都可以成立

你要告僱主無理解僱, 基於以上理由, 明顯不成立, 15萬這數目又基於咩理據計出嚟???

合約制僱員都要服務足一年才享有年, 這個要看本身合約內的條文; 你都未做足一年, 點可以要求有年假

至於2個薪金?? 如何計算出來?? 有甚麼法理基礎?? 合約上有列明嗎??

有薪產假, 要連續工作40個星期以上先可以享有, 如果唔夠, 只可以放無薪產假, 就算僱主唔炒你, 放產假前你都未做夠40星期啦! 唔使放有薪產假俾你喎! 梗加無得賠!

平機會唔會幫你告僱主無理解僱, 只會幫你告個僱主歧視, 但你要有証據証明僱主在知道你懷孕後才解僱你囉!

你都係想撒賴想有人補償幫補吓生活費啫!! 你即管去勞工署問吓囉!

2012-02-06 7:37 pm
如果有懷孕,但係公司可以証明解僱屬員工有反公司規條非因員工懷孕而解僱,解僱懷孕員工並無犯法。

加上在知道員工懷孕前已經通知解僱,難以用歧視懷孕員工告上平機會。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31:0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205000051KK0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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