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取MPF,明年去加拿study

2012-02-05 5:52 am
本人決定明年5,6月去Canada 讀書,畢業後會待在Canada 工作,起碼2年內不回港。
因擔心儲的錢唔足夠我到Canada 讀書,可能只足夠比學費,但生活費就一定唔夠。
故本人想以永久離港,提早取回部份(half) 當作生活費

問題如下
我的離職要2個月通知老闆的,那我應該什麼時間申請提早取MPF?當我6月尾離開香港
但我必須係申請study visa 時(2013年1月左右)要比埋個bank statement 佢地, balance 要有 HK$$220,000 另加拿大領事知我有足夠的生活費同比學費
我一定要取埋MPF 先有足夠bank balance 比加拿大領事...
時間上我應該點安排好呢?

請專業人士或有經驗者回覆

萬分感激!!

回答 (4)

2012-02-13 7:26 am
✔ 最佳答案
你可以去MPFA做宣誓永久離開香港, 只係你將來番香港再供MPF既就一定要到65歲先取得, 因為每個人只可以宣誓一次。不過宣誓永久離開香港你要有landing paper, working visa去證明, 你係唔係Canadian?

我都係加拿大讀過書, 你要先有學校收你先可以申請study permit架, 希望幫到你啦...

2012-02-14 15:08:39 補充:
有加拿大學校收左的証明書, 只係易D囉study permit。要永久地離開香港咁拿MPF, 你需要有效既landing paper. 而家呢個case, 我所講既landing paper係要permanent例如楓葉card或移民紙. study permit只係temporary而唔會當你係永久咁離開香港。
有個比較走後門 d既辦法黎proof你戶口夠錢, 不過唔方便係呢度講. 你msg我啦!
2012-02-13 7:29 am
按照現行法例,簡單而言,成員可於以情況提取MPF供款:

(1) 已達到退休年齡的人(65歲);
(2) 年齡60歲而提早退休;
(3) 永久性地離開香港;
(4) 完全喪失行為能力;
(5) 計劃成員死亡

第二和三項需要提供宣誓證明,第四項則需要執業醫生發出的證明。

雖然未知你強積金帳戶有多少資產,但假如你只是應付簽證,可以嘗試搵親友將錢暫時存放戶口,取得簽證後退還。如果生活費不夠,可在加拿大搵兼職維生。
2012-02-06 4:56 pm
你申請既係Student VISA
又唔係永久移民
點拎MPF呀?!
2012-02-05 9:41 pm
你要永久離開先可以攞到。


收錄日期: 2021-04-13 18:30: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204000051KK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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