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判與鑑定結果

2012-02-03 3:02 am
之前被機車重後方追撞...
初判結果..我方...尚未方現肇事原因
................對方...未注意前方行車動態..
他因此告我過失傷害...
卻在庭上要求修車費...
他卻無傷害證明..
他說他頭暈...檢察官問是否撞道頭..
他說他沒有...檢察官問那為何頭暈..
他說他受到驚嚇...檢察官無言..
最後是送到調解委員會..
想請問各位大大...
如果對方堅持要賠錢...是否請他花3000去申請鑑定報告?
想再請問大大...鑑定報告與初判是否差不多?
因為我還只是學生不太懂...對方卻是出社會的人..

回答 (2)

2012-02-11 12:56 am
✔ 最佳答案
版主您好
他跑來撞您,又告您過失傷害,加上沒有傷害證明,實在莫名奇妙。

不必理他,傷害罪不會成立的,即使對方真的受傷,您又無肇事責任,沒有過失,就沒有過失傷害的。
2012-02-03 3:14 am
既然你無肇事原因,就沒有賠償責任!
對方要不要申請肇事鑑定,是他的事,應與你無關,你應該想辦法要求對方賠你才是!
不清楚再討論,tony

收錄日期: 2021-04-11 18:52: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20202000016KK07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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