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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當然也試圖打造出人類新的道路,比丘們明顯的少欲知足證朋他的實驗是成功的。比丘並沒有被灌注超自然的思寵或是在神的旨意下被改造。佛陀所設計的方法是純粹人性的殷發。他的比丘們是要開發他們自然的力量。
許多關於早期僧伽的面貌。他們沒有緊密的組織,也沒有核心的權威。較之於新興的君主專制,他們其實更接近共和國的「僧伽」,會議裡的所有成員都是平等的,佛陀拒絕成為威權和宰制的領袖,也不像是後來基督教制度的修道院院長(Father Superior)。的確,稱僧伽為「一個」教團,似乎不是很恰當;他們有許多不同的教團,位於恆河流域的各個地方。不過,這些教團奉行同一個法相生活型態。每隔六年,遊行四方的比丘和比丘尼會眾在一起,唱誦他們共同的戒本,稱為波羅提木叉(Patimokkha)(別解脫戒)。
(佛准許他的弟子們自由思想,這在宗教史中是向所未聞的。這種自由是必要的,因為,根據佛的話,人類的解脫全賴個人對真理的自覺,而不是因為他順從神的旨意或靠外力的思典,而得丞救的酬庸。)
但是以祈禱和獻祭達到和平之路是不切實際的。
佛教是容忍的宗教,因為它教導生活美滿和自我節制。佛教教化人不基於規範而基於原理,佛教從來不迫害或惡待不同信仰的人。
但是佛陀覺得位格神的觀念太過侷限了,因為這暗示著最高的真理只是另一個存有者罷了。涅槃既不是個人,也不是像天堂那樣的地方。佛陀總是否認有絕對原理或最高存有的存在,因為那可能又是個執著的對象,另一個證道的羈絆和障礙。就像神我論一樣,上帝的觀念可能被用來支撐且膨脹自我。在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裡,敏銳的一神論者都會察覺到這個危險,他們談論上帝的方式使我們想到佛陀在談到涅槃時的緘默。他們也堅持,上帝不是另一個存有,我們對於「存在」的觀念太過狹隘,因此說上帝不存在,說「他」是空無,反而貼切得多。但是在民間,「上帝」經常被化約為以「他的」崇拜者的形象創造出來的偶像,如果我們把上帝想像為我們自我的放大、有著和我們一樣的愛憎,那麼就很容易要「他」為我們最冷酷的、自私的、甚至最兇殘的願望、恐懼和偏見去背書。這個有限的上帝於是成為歷史上最可怕的宗教暴行的幫兇。如果我們信仰那認可我們的自我的神,佛陀會說那是「不善法」:那只會使信眾耽溺於危險而有害的我執裡,而這個我執原本是人們必須去超越的東西。我們必須拋棄所有這些虛妄不實的藉口,才能夠證道。
「佛教是稍晚後之人的宗教,是慈悲和溫和種族的宗教,這些種族已經很精神化而對痛苦有一種過份的感受力(歐洲離開這種成熟階段還遠得很):它是一種引導他們回到平靜和快樂的方法,一種引導他們回到精神飲食和某種肉體上的磨練之方法。基督教成為猛獸的主人:其方法是使他們病弱;柔弱化是基督教馴服人的秘方,是文明化的秘方。佛教是一種結束文明和對文明發生厭倦的宗教;不過基督教到現在尚未發現文明。」(尼采)。
「佛教設想一種溫和的氣氛,最和平、自由和缺乏尚武精神的習慣;更且,佛教思想運動必須產生於較高甚至於學者階級。喜悅、平靜和去慾是其最高的目的,而這個目的是『達到』了。佛教並不是一種只企求完滿的宗教:完滿只是平常的情形。」(尼采)(註:由於尼采對宗教嚴苛的批判,他能對佛教有如此了解和評語已甚是不易。)
又他們即使讚揚佛法僧三寶,你們也不可就為此歡喜得意,如果這樣的話,你們將不能保持冷靜而失去理性;結果,對他們的讚揚是否得當,無法作正確的判斷。
即使他們讚揚三寶,你們也應該保持冷靜的態度:「由此理由,推定是合乎事實;從此觀點,確定是符合真相。」
不過,別人的讚譽,雖然合乎事實;但絕大多數都是一些瑣瑣碎碎、雞毛蒜皮的事;而與佛教最重要的根本義毫無關聯
甚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