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威牧師雖犯錯, 但也有他的優點:
前幾日, 我在電視及<<新報>>上, 發現自已昔日的恩師, 林威牧師, 被裁判官拆穿他在口供上做假, 他自己犯錯, 侵犯了本來不願意的對方, 卻反咬是那中度弱智的女仔要求他性交, 然而根據該女仔過往的病歷與及法庭所委任的心理專家的評估, 都發現該女孩連着衫也需家人長期協助, 智力和語言能力皆有缺陷, 是沒有能力這樣做的, 裁判官斥責他將罪責缷到對方身上, 沒有悔改之心.
很可惜的是, 觀塘裁判法院, 最高可判刑期為兩年, 而縱然裁判官稱此類案件, 可判十年監禁, 但礙於該法院只有判處兩年監禁的權力, 並且被告主動認罪及對社會有頁獻, 扣減刑期一半. 即時入獄一年.
我前幾日知道了自已昔日的恩師竟然屈枉一個已被社署定義為無行為能力, 嚴重傷殘的女孩, 很是激動, 亦擔心該女孩會因被教會教友誤會她引誘牧師行淫, 而被進一步排斥, 加重了傷害, 生不如死. 所以對林牧師寫了許多批評.
但幾日之後, 我回想下來, 那女孩的心理創傷, 固然不可忽視, 但是作為主內的人, 林牧師確是有權利得到改過的機會, 所以, 既然連法庭也認為他對社會有貢獻, 才予以輕判, 我亦應該平衡一點, 寫一寫我所知道的一些他的貢獻吧.
(1) 林威前輩是良師益友, 他一直都很努力, 教導我們:
我認識林威前輩, 是在香港宣教會恩鍚堂 , 他是這裏的全職傳道人 , 後來更成為了我的門徒導師 , 教會供應了一套叫做「聖徒裝備」的課本, 成本字典咁厚, 他給我仔細教導, 一同祈禱, 並批改我們的功課, 他對後輩的培育是非常努力的.
(2) 全靠林威牧師, 我才能認識佛法:
當初我信耶穌的時候, 只懂看聖經, 還未認識佛, 但原來林威牧師以前是虔誠佛教徒 , 曾經拜會佛教大宗師的門下, 並得到親傳觀音心咒, 林威牧師曾努力持咒, 所謂持咒的意思, 就是一直打坐, 拿着念珠, 左手一直數佛珠, 口中一直念同一段竼文咒語的句子, 而眼就一直注視着觀世音的肖像(就算是圖片也可以), 林牧師向我講解持咒的好處, 能使人思想清潔, 淨盡心, 口, 意, 三業, 使我們更像天父, 正如在聖經裏, 耶穌曾對門徒說:
「所以你們要完全, 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聖經, 四福音>>
事實上, 正如林牧師所講, 佛法是神賜下的一些方法, 就如, 氣功, 醫術和藝術等等, 都只是技術而己, 不是什麼問題, 跟基督信仰沒有衝突, 相反, 這些技術能使我們更完全, 正如聖經所講, 「使我們成全完備, 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新約聖經>>
林威牧師真的很努力地教導我們, 並且也給我們認識到, 其實一個人, 可以同時間是基教徒, 也可以同時間修習佛法, 兩者並不違背, 因為佛陀只是人天導師而己, 不算迷信.
之後, 可能是其他弟兄對佛法興趣不深吧, 後來他只有與我獨個兒相處的時間, 才講述佛的故事.
他在教導基督生平的時候, 也講述佛陀的生平, 還要我們特別注意到, 基督在十架當中的忍耐, 與及釋加牟尼佛在修道時所受的痛苦和堅持.
(3) 全靠林威牧師, 我才能得到佛法的好處:
在教會的門徒訓練中, 全靠林威牧師, 我才能在神的聖言上和佛法上打好基礎, 在離開教會幾年之後, 我仍有照着林牧師的教導, 除了讀聖經及祈禱外, 也間中修習佛法, 亦因為林牧師替我打好了佛學基礎, 我日後才能得到機緣, 拜會大乘佛學會的主席, 宗咯巴大師, 祂除替我加持佛珠外, 更親傳六字大明咒, 想不到, 我也能好像當初的林威牧師一樣, 拜會神級大宗師及親傳觀音神咒, 得到親傳神咒, 功效比一般人持咒更顯著.
雖然後來我知道自己上一世原來是修行僧, 所以才佛緣深厚, 但是如果我不是遇到林牧師這個緣份, 又怎能夠因緣和合, 得到這樣的福份呢 . 這就正如聖經所說:
「萬事都互相效力, 使愛神的人得益處.」
聖經又說:
「神所預備的, 是超過你們所想所求的.」
佛法真能清淨我心, 使我有能力面對人生, 面對沖擊. 我真的要多謝我的恩師, 林威牧師.
林威牧師是教會的良才:
林威牧師其實是教會的良才, 他不執着於傳統和制度, 能夠將各門各家學問的益處, 兼收並畜, 推陳出新, 能令教會闖出另一翻新氣像, 希望日後他悔改之後, 教會可以重新接受他, 使他可以用神的聖言和佛法, 幫助更多人.
其實林威牧師雖犯大錯, 但也有他的優點的, 你們認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