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薪俸稅中的[稅務扣除項目(允許扣除的最高限額):慈善

2012-01-22 4:43 am
我想請問薪俸稅中的[稅務扣除項目(允許扣除的最高限額):慈善捐款,應稅收入之35%]是什麼意思,謝謝回答。假如這個情況,2011/2012年應繳交的薪俸稅一位年薪30萬的人,有已婚人士免稅額216000和強制性公積金供款12000假如他慈善捐款了72000元(不超過應稅收入35%)。那請問這72000元是不是扣除項目?還是72000的35%?如果是72000扣除項目,那這人士2011/2012年應繳交的薪俸稅項是否0元?謝謝
更新1:

請問84000是什麼東西?不是應該扣72000嗎?

回答 (2)

2012-01-22 3:29 pm
✔ 最佳答案
慈善捐款係扣除項目之一. 薪俸稅的慈善捐款上限: (薪俸入息-可扣除支出-折舊免稅額)*百分比.

以你例子為例, 假設不申請個人入息課稅及配偶沒有收入, 慈善捐款最多扣$300,000*0.35=$105,000.

以標準稅率計算: ($300,000-$84,000-$12,000)*15%=$30600
以累進稅率計算 ($300,000-$84,000-$12,000-$216,000)後再按標準稅率計算=$0

應繳薪俸稅(以上述較低金額計算): $0

2012-01-22 14:18:31 補充:
更正: 第二條式係按累進稅率計算, 並非標準稅率.

2012-01-22 14:52:40 補充:
sorry, 是$72,000, 不是$84,000. 以標準稅率計應繳薪俸稅是$32,400. 以累進稅率計算都是$0.
2012-01-23 8:17 pm
由於薪俸收入$300,000減去已婚免稅額$216,000及強積金$12,000餘額係$72,000,你捐咗就無稅交:如果我係評稅主任,我會有疑問─你咁少收入但係可以捐咁多,你有冇隱瞞收入又或者捐款有問題?僅供參考!


收錄日期: 2021-04-20 12: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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